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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新闻办

发布日期:2020/07/3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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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

  7月16日上午,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红河广播电视台新闻发布厅举行红河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毛丽: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继续举行红河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邀请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红河中心支行就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做好全州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及金融扶贫工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今天的发布人,他们是:

  州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代波先生;

  州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文魁先生;

  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志辉先生;

  中国人民银行红河中心支行副行长朱超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加油报、红河日报、红河广播电视台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五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州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代波先生发布新闻。

  州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代波: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首先代表全州财政系统,向大家长期以来对红河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红河州各级财政部门始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政治上提高站位,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坚决有力,坚决扛起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坚持“财”服从服务于“政”的理念,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积极筹措资金,规范资金分配,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履行好财政部门的责任和使命,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作出财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2016年以来,投入各类扶贫资金495.46亿元,其中:中央和省州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32.15亿元(中央资金320.09亿元、省级资金74.08亿元、州级资金20.46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9.4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04亿元),扶贫贷款、社会捐赠、县乡级投入等其他扶贫资金63.31亿元。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上海帮扶地区对红河州的关心关爱和大力支持,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我国的“大扶贫”格局,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扶贫资金保障工作中,红河州财政部门重点抓实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抓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保障。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4.50亿元,全部按照“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原则,及时全额下达到县市,由县市结合当地扶贫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因地制宜,专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着力抓实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累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9.53亿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贫困县”的扶贫资金投入新模式、新机制,对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注入活力。

  三是着力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持。通过安排预算内基建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14.37亿元,支持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安排非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1.49亿元,专项用于引导和帮助农村贫困家庭拆除重建D类危房,确保住房安全。

  四是着力抓实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就业扶贫等重点领域资金投入。累计投入教育扶贫资金88.90亿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学生资助、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等;安排健康扶贫资金115.98亿元,用于落实建档立卡参保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和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有效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安排就业扶贫资金6.86亿元,进一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支持多渠道组织转移,拓宽贫困群众就业门路。

  五是着力抓实脱贫摘帽奖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为进一步激发贫困县早日脱贫摘帽的活力和激情,我州建立了脱贫摘帽奖励机制,对每个正式公布脱贫摘帽的县奖励2000万元,目前已奖励6个脱贫摘帽县,共计1.2亿元。

  六是着力抓实扶贫资金监管。切实抓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公告公示、动态监控、绩效管理等制度;编印了《红河州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操作手册》,不断规范资金使用;成立了扶贫资金监管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带队、科室人员参与,采取分组负责、分片包干的方式,深入13县市相关部门和132个乡镇全覆盖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督促各级各类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扶贫资金跟踪审查和绩效评价,确保了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下一步,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将持续加大扶贫资金保障和监管力度,继续抓好以下三项工作,确保全州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一是紧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放松。持续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按月通报各县市扶贫资金支出情况,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全面完成未脱贫县、未脱贫村“两不愁三保障”的各项收尾工作和已脱贫县、脱贫村的巩固提升工作。

  二是紧盯脱贫攻坚检查督战不松懈。在积极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保障和指导工作的同时,持续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确保挂牌督战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并全力配合做好国家和省级的各项检查验收。

  三是紧盯扶贫成效巩固提升不懈怠。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财政服务保障全州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永远在路上。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财政部门有信心、有决心能够支持保障打好打赢红河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最后,感谢社会各界和各位新闻媒体界朋友长期以来对红河财政工作的关心关注!谢谢大家!

  毛丽:

  感谢陈代波局长的发布。下面,州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文魁先生发布新闻。

  州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文魁:

  同志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在我向大家通报红河州“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红河州地处云南东南部,与越南毗邻,因美丽的红河穿境而过得名。全州有7个贫困县、798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1.08万人,是云南省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主战场之一。“十三五”时期,国家下达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任务75806人,居全省第5位,搬迁人口占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8.29%。全州实施集中安置点377个(扣除跨年度实施同一安置点31个,实际实施346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竣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153户75806人已全部搬迁入住;拆除旧房17153套,拆除面积2160.59亩,复垦复绿2663.39亩;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拆旧奖励、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43.78亿元资金,已全部兑付完毕;易地扶贫搬迁一批的“两不愁三保障”已基本解决。

  二、工作成效

  (一)坚持组织推动,健全机制,确保群众“搬得出”。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是生活在大山深处贫困地区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红河州委、州政府的奋斗目标。红河州南北差距大,特别是南部六县有一大部分贫困群众地处高山地带,仅“十三五”时期搬迁群众就达75806人多,存在覆盖面广、搬迁难度大等难点、堵点。为切实把易地搬迁这项民生工程组织好、实施好,红河州成立了由州委副书记任指挥长、常务副州长任副指挥长的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组建了指挥部办公室,抓好各项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县市、乡镇均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做到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同时,13县市均实行“双点长”制,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协调做好项目实施;在州发展改革委专门设立了易地扶贫搬迁科,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1310+五个一”工作督导推进机制,即对全州易地扶贫搬迁涉及的13个县市划分为10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由一名班子成员挂帅、组建一个专班跟进、全州一个督导标准、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目前,全州实施的377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竣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5806人已全部搬迁入住。

  (二)坚持破解难题,精准施策,确保群众“稳得住”。红河州坚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理念,突出“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安置方式选择和安置区选址、项目建设管理、后续脱贫、拆旧复垦、社区管理和融入”“六个环节”,统筹解决人往哪里搬、钱从哪里筹、林地如何管、房屋如何建、群众如何稳等具体问题,出实招、拿狠招,切实破解“人、钱、林地、房、稳”等五大难题。在“人”的问题上,将“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和居住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贫困群众搬迁到中心村、集镇和县城,实施统一的城乡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政策,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在“钱”的问题上,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管理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目前,全州累计承接资金共计43.78亿元,已全部拨付使用,保障了搬迁安置的资金需求;在“林地”的问题上,盘活农村“三块地”,全面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整村搬迁后村庄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复垦利用范围,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异地交易,执行整村搬迁后原有林权保持权益不变,对符合条件的坡地、摞荒地全部退耕还林,全州累计腾退拆除面积2160.59亩,完成复垦复绿2663.39亩;在“房”的问题上,严格执行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单户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的规定,确保住房分配合理、合规、搬迁户满意,全州集中安置住房16165套71320人,分散安置住房988套4486人,竣工入住率达100%,实现应搬尽搬;在“稳”的问题上,各项优惠政策保持不变,相关补助奖励应补尽补、应奖尽奖,累计发放建房补助14.24亿元,兑现拆旧奖励2.26亿元,配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资金27.28亿元。

  (三)坚持发展产业,稳定就业,确保群众“能致富”。以脱贫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产业扶贫和稳定就业各项工作,让搬迁群众有可持续、稳定的收入,后续的生产生活有保障。在产业扶贫方面,出台了《红河州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实施意见及三个实施方案》《红河州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措施,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公司+合作社+贫困户+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合作模式,保障每个安置点至少有1个产业项目,每户贫困群众至少参与1个产业发展项目和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州实现有主导产业安置点328个,建立扶贫车间86个,建设集中养殖小区139个,权益收益覆盖8853户收益3000余万元,实现了搬迁户产业扶贫全覆盖。在稳定就业方面,制定出台了《红河州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实施意见》《红河州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扎实抓好安置点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切实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利用沪滇对口帮扶、泛珠三角劳务协作等项目,加强与省外先进发达地区特别是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区的劳务合作,促进搬迁群众向发达地区转移就业。同时,依托搬迁安置城镇化,通过重大项目建设、产业集群发展、建立扶贫产业园、创建就业扶贫基地(车间)、开发城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推动实现搬迁群众就近就地转业就业。仅今年以来,全州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培训13879人次,实现就业创业31412人,开发公益岗位1636人。

  (四)坚持利民惠民,群众至上,确保群众“融进去”。红河州实施城镇安置点98个、占总安置点的28%,城镇安置人口26277人、占总安置人口的34.7%。山区群众转变为社区居民后带来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让群众“稳下来”“融进去”。红河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基层服务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安置点水、电、路、气以及社区服务中心、活动室、卫生室、学校、便民超市、健身设施等配套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完善安置点服务功能,以贴心服务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如,元阳县境内层峦叠嶂、山地连绵,无一平川,因特殊的地理区位条件限制,元阳无法实现规模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只能寻找合适的搬迁安置点进行分散安置,在规划部署方面着重考虑“精而优”,系统考虑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相关配套建设,在12个乡镇实施的42个安置点建设中,注重整合组织、民政、人社、工会、妇联等10余家部门18项便民服务事项服务搬迁群众,使群众就近享受到了基本公共服务,过上小区式生活。

  (五)坚持党建引领,建立组织,确保群众“有归属”。红河州始终坚持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夯实根基、引领一切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按照“搬迁到哪里,支部就建到哪里;搬迁群众在哪里,党的组织就覆盖到哪里”要求,通过抓好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时跟进设置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经费落实等工作,确保安置点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全州37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均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同时,建立健全了妇代、人民调解、卫生监督、红白理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实行党的领导、政府管理和社会调节、基层自治良性互动,让搬迁群众有归属感。如,红河县采取联村共建、大村带小村等方式,组建联合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成立党支部6个,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点党组织全覆盖,并依托已建成的42个党员活动场所,结合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等,建成党员教育阵地集群,安置点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六)坚持社会管理,革除陋习,确保群众“展文明”。以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和基层治理模式,推进系统管理、依法管理、综合管理、源头管理,让搬迁群众过上文明幸福新生活。坚持宣传教育和建章立制双轨并行,通过引导搬迁群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人居环境提升、收家治家等方面工作,打造307个村史室(墙),通过新旧对比、村庄变迁,激发群众感恩意识、增强脱贫致富信心,大力倡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让群众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实现双丰收,目前,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处处呈现文明新风尚,群众在爱文明讲文明中比学赶超,朝着美好生活积极努力。如,屏边县新现镇集镇安置点,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机制,遴选出“单元长”“楼长”,制定了村规民约,实现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形成了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搬得出的问题基本解决后,后续扶持最关键的是就业。乐业才能安居。解决好就业问题,才能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防止返贫。”在今后的工作中,红河州将坚持天天抓实、月月抓紧,进一步下足“绣花”功夫,努力提升组织化程度,按照国家13部委《关于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要求,扎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强弱项补短板提质量各项工作,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

  毛丽:

  感谢朱文魁副主任的发布。下面,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志辉先生发布新闻。

  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志辉:

  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这里,我就发挥人社职能,推进就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作简要说明。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自脱贫攻坚以来,红河州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对全州就业扶贫工作的影响,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帮扶,促进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确保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增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

  一、就业扶贫基本情况

  截至7月3日,全省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显示,全州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1.6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205.38万人的68.98 %,其中乡内就业65.28万人,乡外县内就业22.59万人,县外省内就业29.05万人,省外就业24.76万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5.66万人,转移就业率达68.18%,其中县内就业15.91万人,县外省内就业9.17万人,省外就业10.58万人。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一是为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促进全州就业创业工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常务副州长为组长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州委副书记为总召集人,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为召集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就业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完善积极就业政策。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在贯彻上级就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红河州进一步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的指导意见》《红河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关于建立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动态监测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做好全州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劳动者就业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稳就业的各项工作。

  1.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数据比对及核实更新。一是加强与扶贫部门数据比对,不断完善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系统数据,确保部门间转移就业数据做到闭合清零。二是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系统数据的抽查核实更新工作,通过乡镇更新、县市核实、州级抽查等方式,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截至7月3日,人社系统实名制数据库人员信息不断完善,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并建立了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台账,做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清。

  2.加强对农村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就业服务。针对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全州各级人社部门不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帮助有就业意愿返乡农村劳动力重新实现转移就业。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对返乡人员就业帮扶。全州各县市均成立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工作专班,加强对返乡人员服务,主要通过“一对一”联系推荐就业岗位、组织企业现场招聘等方式,帮助返乡人员实现转移就业。二是建立每周调度制度,及时掌握了解返乡人员就业情况,督促相关县市加强对返乡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尽快让有就业意愿返乡农村劳动力重新实现转移就业。如,开远市每周发送两次就业岗位信息到各乡镇、村组,目前已累计发布岗位1.99万个。截至目前,全州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后重新实现就业457人,占返乡人数804人的56.84%,返乡后还未实现就业347人,其中农村贫困劳动力142人。经了解,未实现就业人员主要是因为季节性种植或照顾家庭等原因,致使暂时无法转移就业。

  3.加强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落实好《红河州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实施意见》,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着力提升就业培训针对性,结合自身能力和岗位需求,委托用工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或就业适应性培训,通过分类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以技能提升促进就业带动家庭增收脱贫。截至目前,全州开展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19.73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65.75%。

  4.加大实施援企稳岗保就业工作。积极加大政策宣传和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阶段性“免、减、缓、延、返、补”等惠企惠民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全州共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29617.64万元,其中为4682户企业减免养老保险费27076万元,为4676户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1987万元,为2950户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554.64万元;共发放2042户企业稳岗返还资金5440.57万元,惠及职工11.74万人。

  5.积极落实就业扶贫政策促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实好就业扶贫政策,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一是落实外出务工奖补政策。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外出务工奖补。二是落实组织劳务输出服务补助政策。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组织转移就业服务补助。三是落实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政策。鼓励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对就业扶贫车间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并且就业满1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四是落实公益性补贴政策。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就业帮扶安置,对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返贫”劳动力,开发一批公益性特岗给予就业安置。截至6月底,全州创建就业扶贫车间322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4670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32094人,其中:人社部门开发岗位20076个(含公益性特岗130个),林草部门开发的岗位12018个。今年以来,共兑现外出务工奖补771.4万元,组织劳务输出服务补助75.87万元,就业扶贫车间奖补113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4053万元。

  三、下一步巩固提升措施

  (一)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岗位的收集发布。进一步强化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机制,利用沪滇、粤滇劳务协制平台,加强省内外就业岗位需求信息收集发布,满足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岗位需求,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再就业,有效解决供需矛盾,实现稳岗保就业。

  (二)开展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依托省、州驻外劳务工作站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对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的跟踪服务,协调当地人社部门确保我州外出务工人员能及时得到就业指导和转岗安置等服务,尽量避免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返乡情况发生,全力做好稳岗拓岗保就业工作。同时,加强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动态监测工作,适时掌握贫困劳动力返乡情况及就业意愿,强化就业服务,促进返乡人员再就业。加强就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城镇化建设、重点投资项目建设以及社会用工需求,不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就业。

  (三)强化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线、帮就业、促脱贫”的作用,帮助“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同时,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工作力度,让搬迁群众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衷心希望新闻界的朋友,进一步加大对人社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人社政策、享受人社政策,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毛丽:

  感谢罗志辉副局长的发布。下面,中国人民银行红河中心支行副行长朱超先生发布新闻

  中国人民银行红河中心支行副行长  朱超: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在此,我谨代表全州金融系统向各位记者朋友,并通过各位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

  2015年以来,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组织带领全州金融机构精准谋划、精准施策、精准滴灌、精准扶持,复制推广金融精准扶贫实践中形成的工作经验,推动全州金融助力脱贫攻坚的成效不断巩固深化。截至6月末,全州5个贫困县各项贷款余额168.03亿元,同比增长14.08%,高于全州各项贷款平均增速6.1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贷款增速2.8个百分点;红河州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96.28亿元,2015年至2019年,年平均增速达26.05%,比全省2020年一季度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增速高10.11个百分点。

  一、主要做法

  (一)合力攻坚,提升金融精准扶贫质效

  切实履行金融精准扶贫牵头单位职责,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扶贫办、银保监分局,在全省首创深度贫困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联合督导,深入开展红河州金融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金融扶贫“红河经验”“老刘经验”复制推广、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金融精准扶贫信贷质量监测等工作,抓实抓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多层次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优化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质效。

  (二)协同发力,强化同频共振政策效果

  一是强化金融、财政、产业、扶贫政策的同频共振,推动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配套机制,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小额信贷的投放力度,严格执行扶贫小额信贷关于续贷、展期和延期有关规定,有力支持贫困户脱贫致富。二是在全州38个村委会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建立利益联结、激励约束、分类授信工作机制,以点带面,全力助推金融精准扶贫。三是紧紧围绕“三农”发展需求,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基础扶贫项目的信贷支持。截至一季度末,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实际支付金额18.8亿元,同比增长86.3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147.83亿元、同比增长24.24%。

  (三)创新引领,打造独具特色产品体系

  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贫困地区特点,将政府风险缓释措施、人民银行再贷款、金融科技与产业相结合,创新推出了针对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猕贷”“乡村旅游贷”“乡村振兴贷”等信贷产品,促进贫困农户通过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实现逐步脱贫。同时,整合证券、保险、扶贫等政策资源,积极推广“非银金融工具”融资型产品,全省首单具有绿色、扶贫两大特色的4亿元资产证券化项目落地金平县;推动橡胶“保险+期货”产业扶贫项目试点面积达7.41万亩,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3821户;引导成功发放云南省首单大额保险支农融资,金额达2000万元。

  (四)上下联动,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是全省首创无网点州级国有银行与深度贫困县扶贫项目对接机制,增加贫困地区金融资源供给。截至6月末,累计对接135次,落实项目75个,落地贷款2.42亿元;通过国有银行网上商城销售深度贫困县农特产品29种,金额117.63万元,惠及552户建档立卡户,有效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在全省率先实现深度贫困县“扶贫资金直补到户”全覆盖,发放扶贫资金1,259.88万元,受益群众7,479户;在全省率先开展国债下乡,首家开启普惠金融服务站储蓄国债(电子式)销售新模式,助力脱贫攻坚。三是在深度贫困县建成284个惠农支付服务站(点)、结算金额11.56亿元,实现有需求行政村全覆盖。同时,在全省率先试点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户惠农支付业务手续费,惠及深度贫困县自然村3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083户、贫困群众3,000余人。

  二、取得成效

  (一)精准施策,发挥了各类政策的叠加效应

  全州金融机构强化与财政、扶贫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了各类政策“组合拳”叠加效应的显现。通过加大扶贫再贷款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有效释放货币政策工具“红利”。2016年以来,全州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15.33亿元,2016年至2019年扶贫再贷款年平均增速达47.37%。通过扩大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规模,撬动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贫困地区。红河州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规模达2.32亿元,撬动扶贫小额信贷24.21亿元,同比增长16.61%。

  (二)精准滴灌,发挥了产业扶贫的带动效应

  全州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信贷产品,重点加大对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贫困农户通过发展地方特色产业逐步脱贫。特别是在疫情冲击的背景下,深化贫困地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帮助贫困地区群众和企业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一季度末,全州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64.88亿元、同比增长24.11%;2015年至2019年,全州产业精准扶贫贷款年平均增速达89.9%。

  (三)精准谋划,形成金融精准扶贫新经验

  一是推动形成金融精准扶贫示范“红河经验”。与红河县委、县政府联动合力打造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县。2018年至2019年,红河县两年贷款的年平均增速达19.61%,比全州贷款的年平均增速高10.48百分点,增速位列全州第一;两年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年平均增速达31.07%,比全州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年平均增速高21.65百分点。

  二是推动形成金融助力生态脱贫“元阳经验”。精准对接生态脱贫资金需求,助力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农业农村部“稻渔共作”示范区建设。截至2020年3月末,元阳县绿色贷款余额3.53亿元、同比增长112.94%。

  三是推动形成“重塑”信用助力产业脱贫“老刘经验”。通过“重塑”信用、建立信用信贷相长机制,支持金平县老刘村“老赖村”蜕变为全州著名的“信用村”,相关经验被人民银行总行转报国家扶贫办,参加第二届全球减贫案例评选。

  四是推动形成金融支持特色农业发展“蒙自经验”。蒙自市“5+5+2”特色贷款做法成为云南省“两支撑”工作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组充分肯定。截至6月末,累计发放特色贷款10.93亿元,较同类型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3.46个百分点。

  金融精准扶贫既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也是一份有情怀、有温度、有价值感的事业。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带领全州金融机构一如既往地抓紧抓实抓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毛丽:

  感谢朱超副行长的发布。下面,进行最后一项议程,请记者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红河州财政局如何做到抗疫与扶贫资金统筹兼顾?

  州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代波:

  抗疫阻击战与脱贫攻坚战都是硬战,都需要强有力的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财政局迅速反应,及时行动,统筹支持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一方面,坚持有保有压的支出原则,2020年全州一般性支出预算同比压减8.8%,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集中有限财力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2020年州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同比增长11.9%,1-6月全州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06亿元,为打赢抗疫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另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累计减免税费约12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落实稳岗就业奖补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增加公益性岗位,重点保障“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确保支持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两手抓、两手硬。

  春城晚报记者:

  红河州如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确保“稳得住”?谢谢!

  州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文魁:

  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难度最大、政策性最强的一批。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全力以赴推进落实。对“十三五”时期75806人任务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进行强有力的后续扶持,保证他们能够“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这是一项更加艰巨、更加系统的工作。为此,我们及时研究、谋划搬出后如何“拔穷根、换穷业”做到“稳得住”的后续扶持政策。

  一是政策保障体系化。根据《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生活指南》,因地制宜制定出台“稳得住”方案,从产权证办理、户籍迁移、物业管理、教育、医疗、社区治理、社会保障等方面,切实维护好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就近就便”“缺什么补什么”以及“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原则,扎实推进安置点的义务教育学校、卫生院、幼儿园、一水两污、活动场所、便民超市等一些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州安置点已建成幼儿园16个、学校22个、卫生室34个、活动室284个、便民超市92个、文化广场181个、村史馆307个、篮球场123个、公厕461个,其余依托迁入地配套设施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

  三是就业帮扶多元化。就业帮扶精准到户到人,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至少接受1次技能培训,并掌握1项劳动技能;有劳动能力但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的家庭,至少有一个公益性岗位进行覆盖;有劳动力和劳动意愿的实现就业。今年以来,全州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培训13879人次,实现就业创业31412人,开发公益岗位1636人。

  四是产业扶持市场化。确保每个安置点至少有一项主导产业辐射带动,每个安置点至少建成1个扶贫车间,搬迁户至少加入一个经济合作组织。盘活搬出区“三块地”(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确保搬迁对象至少有一份稳定的权益收益。目前,全州有主导产业带动的安置点已经达到了328个,设立扶贫车间86个。

  五是社会治理精细化。重点在有基层党组织、有基层自治组织、有群团组织、有社会组织、有互助组织、有片长楼栋长、有活动阵地、有警务室、有调解室、有经费保障等“10个有”上下功夫。截至目前,全州在安置点组建基层党组织377个、各类组织429个,实现了基层组织的全覆盖。制定村规民约346个,推选楼栋长575名,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是教育培训系统化。重点做好培育核心价值、强化感恩教育、加强技能培训、制定村规民约、培养良好习惯、开展安全培训、丰富活动载体、关爱特殊群体、创建文明家庭、弘扬优秀传统等10项具体工作,帮助群众快适应、快融入。截至目前,全州组织安置点开展新生活习惯和安全知识培训4.5万人次、创建文明家庭2198户,搬迁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的力度,持续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后半篇文章”,有效融入乡村振兴战略。

  红河日报记者:

  今年的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外出就业是贫困劳动力实现增收脱贫最快、最直接见效的办法,请问在鼓励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方面有什么政策扶持?

  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志辉:

  为鼓励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今年省、州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主要将贫困劳动力到省外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调整为外出务工奖补政策。政策调整背景: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门槛较高,申请补助资金需提交的材料较多,增加补助资金申请的难度,导致申请享受政策人员较少,为此,省级重新调整了政策,将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调整为外出务工奖补政策。即,贫困劳动力到县外务工稳定3个月以上的,可按省外500元/人,县外省内300元/人的标准申请外出务工奖补,申请外出务工奖补时,只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用工单位开具的务工收入证明材料、填写《红河州外出务工奖补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需经村小组、村委会主任等相关人员审核签字,乡镇汇总上报属地县市人社部门审批后,县市人社部门即可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银行账户。

  云南加油报记者: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时提出,要深化金融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请问红河州金融系统在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红河中心支行副行长朱超: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更要立足当下,放眼未来。一方面,我们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对已出列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在稳定脱贫成果的同时,促进金融供给和贫困地区实体经济发展实现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将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要求有机结合,拟定了《红河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指导意见》,着重从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农户的金融支持入手,增加乡村振兴金融供给,提升乡村金融服务能力,同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一是围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的目标,精准对接红河州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改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截至6月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147.83亿元、同比增长24.24%。

  二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良好、有信贷需求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信贷需求清单”,引导金融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及时发放贷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促进农村产业兴旺。截至6月末,红河州农村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5.87亿元、同比增长18.51%。

  三是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支持。在全州13个县市选取38个村委会,积极复制推广金平县老刘村委会工作经验,以点代面,构建农村多方利益联结、激励约束和分类授信机制,实现“提升农户融资可获得性、降低融资成本、降低金融机构管理成本”的“一升两降”工作目标,促使金融管理工作成为促进基层党组织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2020年1-6月,全州金融机构累计向信用农户授信78.52亿元,投放贷款34.64亿元,惠及信用农户4.97万户,节约农户融资成本2029.43万元。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将继续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带领全州金融系统,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努力贡献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红河智慧”,真正落实和升华“金融为民”理念,彰显金融系统的责任担当。

  毛丽:

  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解答。各媒体要紧扣今天发布会的内容,大力宣传、解读、阐释我州在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及金融扶贫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凝聚起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社会氛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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