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文化机构信息公开>图书馆馆务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图书馆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1/03/02 10:41

浏览次数:

  一、服务依据:

  为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在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原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及省、市有关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要求,红河州图书馆对读者实行免费开放。

  二、申请读者证条件:

  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自愿遵守红河州图书馆借阅服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均可申请办理读者证,每位读者只能免费申办一张读者证。

  三、申请读者证所需材料:

  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持户口簿),填写申请表,交纳押金即可免费办理读者证(读者证押金类别分为二级:50元,三级:100元,四级:200元,五级:300元,六级:500元)。

  四、读者证办理流程:

  1.到图书馆办证处填写并递交申请表,交纳押金后即可免费办理;

  2.读者证实行审验制度,办证满三年,需持证到办证处进行年度审验;

  3.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请读者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持户口簿)和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免费办理挂失,同时,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即可更换新证。

  4.请妥善保存押金收据,遗失不补,凭押金收据及读者证退还押金。

  5.每证最多可借10册图书(含过刊)和3册现刊,价值合计不超过读者所申请读者证级别押金额,借阅期限均为25天。

  6.逾期前可办理续借,每册图书或现刊可续借2次,续借期限从续借当日算起后推25天。逾期不还,每册书刊每天收取0.1元滞纳金;如有丢失,1989年以前出版图书按书价10倍赔偿,1989年以后出版图书按书价3倍赔偿。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11:30 14:00-17:30(每周五上午为学习时间,办证时间为14:00-17:30)

  六、办理咨询电话:0873—3732586

  七、办证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3号(红河州政府广场)红河州图书馆一楼

阅读下一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图书馆服务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