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户籍和出入境管理服务公开>服务公开

好消息!新增22件事项,可“跨省通办”

文章来源:红河州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10/12 10:37

浏览次数: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新增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附件: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共22项)

阅读下一篇

这个派出所真不错!底数清、管得住、服务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