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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部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审批的初审办事指南(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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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2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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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对公安部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审批的初审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法律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适用对象主要是在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个人,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 

申报程序:1.受理阶段责任:在办证场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所需材料;依法告知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受理过程中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对受理材料进行初审复核,受理信息准确无误的上报省局,受理信息有误的退回受理单位修改信息,修改无误后上报省局。 

4.发证阶段责任:提醒申请人核对证件,经确认证件信息准确无误并进行系统发证后将证件发放给申请人。 

申报材料: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3.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时限:18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8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18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1.受理时每人收取1500元,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时每证收费300元。 

        2.因证件有效期满、内容变更换发或补发的,按每证300元收取。 

        3.证件丢失或损坏补领的,按每证600元收取。 

有无年检: 

受理地点: 红河州公安出入境管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73-3712299 

监督投诉:0873319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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