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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多点发力清理规范矿产资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1/0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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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自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矿产资源行政审批延伸,通过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疏通审批链条中的中介堵点,杜绝“红顶中介”,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一站式”管理,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整体效能,为创造全市优良营商环境再发力、再添翼。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涉及矿产资源的直接取消中介服务事项2项,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完成事项1项,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5项,开展技术性服务5项6件,竭力做好非煤矿山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

  实行“联勘联审”,严把矿山“准入关”。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将“把脉会诊”作为常态,严格把控矿业权准入审查和审批,认真组织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凡是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产业政策等各项规划,一律不予审批出让。严格执行“建一关一”政策,严控增量。矿业权设置前组织应急、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交通、发改等涉矿职能部门实行联合踏勘、联合审查,充分听取各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凡是有一个部门不同意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好“准入关”。符合准入条件的,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经集体决策同意后组织出让报件报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开展“净矿”出让,缩短行政审批时限。以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作为审批方向,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矿政审批“一级联审”,采取减事项、减时限、减环节等系列措施,通过数据共享、优化登记流程、改进审核方式等手段,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在“净矿”出让方面,探索建立联动联审、部门会商等机制,大力推进砂石土矿产“净矿”出让工作,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出让前充分做好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的衔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方案由中标后竞得人承担编制改为由出让人统一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进行编制,并将矿山建设所需用地一次性征用,中标后交矿业权人使用。各类报告、方案和征地拆迁等矿业权出让前期投入费用纳入矿业权出让成本,由矿业权竞得人承担。审批时间大幅缩短,平均办理时限由过去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在“管”上用劲,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构建了较为系统的地矿业权出让—审批登记—批后监管的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了集体决策、会审会签等相关内部配套制度,推进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优化内部履职程序,进一步促进了矿业权批前、批中、批后各环节的有机衔接,提升了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一是将矿产资源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项目经费有保障。二是规范服务购买,经集体决策后以竞争性方式选择确定服务机构,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和透明化。三是审批结果实行公示公开制。行政审批涉及事项全程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四是规范项目归档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将项目涉及的所有资料以电子版和纸质版进行整理并归档,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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