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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地震局

发布日期:2021/11/2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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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红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2月24日至3月27日,对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度预算绩效进行审计。局党组于5月28日上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了《红河州审计局关于对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审计报告》(红审报〔2021〕4号)文件。通过传达贯彻,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了教育,并结合提出的审计问题和决定,认真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政策理解不准确,形成一名驻村队员多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3240元的整改情况

  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分管财务的领导以及管理财务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吃透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好文件规定,不得因为文件精神领会不准、政策理解不准导致执行政策上出现偏差的“无意”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2021年4月30日及时将多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3240元退回原渠道资金。

  二、对预算编制不够明细和精准,形成预算执行率差异较大整改情况

  结合全州地震工作实施项目的要求,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牵头,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将支出的预算认真分析研究,并听取了省地震局和县市地震局意见建议,切实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到实施内容、经济分类科目及标准等具体内容,不断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推动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对预算资金使用低效的整改情况

  对2005年开建设2007年竣工的蒙自文澜地震观测站,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加强与蒙自市自然资源管理局的协调联系,加快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完善蒙自文澜地震观测台站建设的相关手续。

  这次审计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通过这次审计使我们认识到我局的财务管理方面还不够严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确实需要引发更多的思考,我们将认真分析和研究,不断加以完善。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度;三是加强预算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红河州地震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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