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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审计局关于屏边县人民政府县长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等3个项目进行审计的公示(2020年第38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06/0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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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规定,红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对李雄文同志任屏边县人民政府县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屏边县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及屏边县2019年度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一)李雄文同志任屏边县人民政府县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1.审计的范围:李雄文同志2011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职期间,重点审计后3年(即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部门(单位)。

   2.审计的内容:(1)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2)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3)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4)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5)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6)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7)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等。

  (二)屏边县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1.项目和资金范围: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

  2.业务范围:《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调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实现情况。

  (三)屏边县2019年度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项目和资金范围:2019年度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大问题或事项将追溯至以前年度或本次审计时,相关事项将延伸至有关部门和单位。

  2.审计内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调整情况;预算批复、下达、执行情况;财政决算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0年6月1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60个工作日。

  三、有关情况反映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四、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代晔

  审计组成员:刘俊峰、汤泽海、高文发、马源泽、王瑶、白 雪、杨发明、段惠祥、邢天娇、张德文

  审计组联系人:代晔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州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373229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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