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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2019年第22号(总第160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04/2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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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州审计局自2019年2月至4月,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原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18年为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属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设8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9名,在职实有人数48人。

  审计结果表明,州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较为健全有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8年州生态环境局预算数与决算数不相符1232.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一是单位应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把单位所有的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部门预算观念,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将十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认真整改,同时采纳了审计建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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