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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民政局关于做好全省“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5/1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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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将《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办发〔2023〕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养老服务监管自查自评工作,全面评估、总结近年来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情况,结合评估情况和针对养老服务监管工作短板弱项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成效。各县市完成摸底排查后填报《养老服务监管效能评估表》,《养老服务监管效能评估表》第一项制度建设由州级填报,机制运行、能力提升、监管成效三项内容及佐证材料由各县市填报。

  二、此项工作将列入2023年度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考核内容,请各县市高度重视。确定1名熟悉工作的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对接协调“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相关工作,并于4月20日(星期四)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4月23日(星期日)前报送《养老服务监管效能评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7月14日前书面报送专项整治提升情况,11月17日前书面报送活动总结至红河州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郭红 1*******533,邮箱:530374740@qq.com。

  附件: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河州民政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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