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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调整充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及局领导班子成员挂联县市调研督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2/1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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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对标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确保2019年内绿春、元阳、红河、金平四个深度贫困县和屏边县,以及其他非贫困县的所有贫困村都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切实加强民政领域扶贫工作的领导、谋划、组织、指导,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红河州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5个挂联县市调研组,1个督查组,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邓进秀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杨  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慕哲  局党组成员、州纪委驻州民政局纪检组长

  李  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斗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谭  文  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建云  规划财务科科长

  高  凯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杨劲松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管理科科长

  冯潇霆  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

  普雪松  地名区划科科长

  许加磊  人事科科长

  林明伟  社会救助科科长

  白明努  州纪委驻州民政局纪检组工作人员

  姜福云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副主任

  张  状  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救助科,办公室主任由林明伟兼任,副主任由姜福云和张状兼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脱贫攻坚工作直接联系人,负责本科室涉及脱贫攻坚工作和挂联县市调研工作,协助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因机构改革或工作需要调整变动情况,由相关职能科室人员补位,不另行文。

  二、挂联县市调研组

  为推动工作落实,成立的5个挂联县市调研组按“1+N”模式进行分工,即每个局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分别挂联1个深度贫困县和1—2个非贫困县,并抽调相关人员为挂联调研组成员。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邓进秀  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冯潇霆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林明伟  社会救助科科长

  联络员:林明伟  电话:15925358949

  挂联县市:金平县、屏边县、河口县

  第二组

  组  长:杨  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谭  文  局办公室负责人

  杨劲松  社会事务科科长

  联络员:谭  文  电话: 13508830926

  挂联县市:元阳县、个旧市、开远市

  第三组

  组  长:李  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高  凯   基层政权科科长

  姜福云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姜福云   电话:13987308528

  挂联县市:红河县、泸西县、弥勒市

  第四组

  组  长:赵  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普雪松   地名区划科科长

  许加磊   人事科科长

  联络员:许加磊   电话:13608738886

  挂联县市:蒙自市

  第五组

  组  长:李斗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建云    规划财务科科长

  张  状    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张  状    电话:13769389869

  挂联县市:绿春县、建水县、石屏县

  三、督察组

  组  长:陈慕哲    局党组成员、州纪委驻州民政局纪检组长

  成  员:白明努    州纪委驻州民政局纪检组工作人员

  联络员:白明努    电话:15391324902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及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统筹安排全州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县市民政部门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完成挂钩扶贫点定点扶贫任务。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具体工作;承担民政部门行业扶贫工作的政策及方案制定、统筹协调联络、数据比对分析、专项考核评估、工作情况汇总及报送;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调研、督查,确保挂钩扶贫点如期脱贫;收集、汇总、分析各县市及相关科室脱贫攻坚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报送领导小组。

  (三)挂联调研组工作职责。一是定期深入挂联县市开展调研。各挂联调研组每个季度至少1次深入挂联县市实地调研,调研工作要严要实,不走过场、不看表象、不走马观花、不做老好人,要实地了解挂联县市脱贫攻坚工作基本情况(重点兜底保障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认真查找和解决问题。要有针对性对挂联县市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可根据挂联县市情况召开调度会议,帮助基层民政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督查挂联县市2018年度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扶贫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及时反馈问题和指导意见。各调研组要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分析有关问题,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反馈挂联县市,分析问题要全面深刻,统计数据要详实准确,建议意见要切实可行。各调研组每季度实地调研结束5天内,将组长审定的报告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报告情况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

  (四)督察组职责。督察组要负责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监督各县市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决策部署,督促、指导民政领域作风建设,特别是对深度贫困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不主动作为、工作不严不实等情形视情况进行问责。

  (五)各县市职责。各县市民政局要积极研究自身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与挂联调研组密切联系,确实解决好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

  (六)纪律要求。各组、各县市民政局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工作纪律要求,调研工作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严禁任何形式宴请和超标准接待。调研组要按规定缴纳食宿费用,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红河州民政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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