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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民政局转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社银一体化系统”发放社会救助金的通知

红民社救〔2019〕14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9/10/2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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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民政局:

  现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社银一体化系统”发放社会救助金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主动对接金融部门,按照省厅通知要求抓好此项工作落实,确保2019年7月起全州所有县市实现“社银一体化系统”发放社会救助金。

  附件: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社银一体化系统”发放社会救助金的通知

  红河州民政局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姜福云 0873—373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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