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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对我州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红河州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9/08/2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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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31常务会议纪要(摘)》

  三、关于红河州殡葬改革工作

  会议听取了州民政局局长邓进秀关于红河州殡葬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要增强殡葬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突出“三沿六区”坟墓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和殡葬市场整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管用的措施推动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在红河州落地落实。

  会议要求:

  一要在思想上认识上再深化。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发展,努力将这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办好办实。

  二要在责任落实上再实化。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责任体制,建立健全殡葬领域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治理新格局。

  三要在服务保障上再优化。加快推进以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为重点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殡葬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殡葬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依法依规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

  四要在宣传引导上再强化。坚持把殡葬改革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乡村振兴战略、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典型,引导群众关注、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以节俭、文明的殡葬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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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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