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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2/04/18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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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交通、能源等领域科学研究的野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学科体系更为完整、空间布局更加合理、组织体系更加完善的省野外站体系,根据《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云科规〔2019〕5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拟在我省遴选建设若干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依托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建设。

  二、领域重点

  (一)特色生态系统

  根据云南动植物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科技需求,支撑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科学研究,重点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六大水系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功能提升,农业生态环境,干热河谷、泥石流、石漠化地区生态保护等领域建设布局。

  (二)农林生态系统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需求,在农业和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农业环境保护,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农业动植物种质资源与病虫害防控等领域建设布局。

  (三)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

  围绕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领域需求,支撑公路水运、能源装备和重大设施安全研究,在极端环境条件、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能源装备基地,布局材料腐蚀、工程安全、装备和基础设施长期性能野外观测研究站。

  (四)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数据管理

  依据《云南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云政办发〔2018〕89号),建立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数据中心,开展野外观测数据的汇聚、分析和挖掘等研究工作,推动野外观测数据进行长期积累和高效汇聚管理,实现野外观测数据高效利用、开放共享,成为野外观测数据长期保藏、整合服务、分析挖掘和应用支撑的科学数据中心。

  三、拟建数量

  上述4个重点领域,2023年择优建设7个左右省野外站(项目)。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数据中心建设申报工作,借鉴国家野外站数据管理经验,可采取主站(中心)+分站(分中心)方式建设,鼓励支持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原则上仅立项1个项目。

  四、申报条件

  申报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省科技发展规划,遵循自然环境分布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二)不受理与已建设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研究方向重复的建设申请。

  (三)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四)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3年以上,并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自身特色和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及以上层次的科研任务。

  (五)具有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原则上野外站负责人为45周岁以下。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及风清气正的科学研究氛围。

  (六)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省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七)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五、申报要求

  (一)2022年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系统地址: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16.52.249.142)。

  (二)本通知印发公布即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18:00时,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18: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必须使用负责人申请账号进行填报。请填报人员认真学习《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填报野外站名称,上传相关附件。

  (四)新申报单位及人员系统注册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用户使用手册”。

  六、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4001616289;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单祖碧,0871—63140941;

  省科学技术院高新技术中心魏恒太,0871—68051159。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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