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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填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1/03/1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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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局,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现就组织云南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填写“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下简称高企年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云南省内证书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即2018年、2019年、2020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截止日期

  即日起企业可网上填报,高企年报填写统一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进行,全程网上办理,不用报送纸质资料。请务必于2021年5月20日前在线填写并提交高企年报。

  三、填报方式

  企业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的“申报管理”窗口,进入申报系统后,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点击导航栏选择“企业年报”模块,在“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填写”栏目中点击“添加”,出现“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后,在网上完成年报数据的填写并按步骤先点“保存”,再点“提交”。

  若企业已填报火炬年报,可点击“获取统计系统高企年报数据”,但注意数据获取不全,必须完善总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纳税总额、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等相关数据,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注意:高企年报数据单位为“万元”)。企业提交后请于5月20日前务必登录高企认定账户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则正式完成年报工作。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负责通知、督促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填报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协助企业处理填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因企业关停、破产、注销等原因未能填报年报的,由各州(市)科技局汇总并向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科技厅高新处)反馈原因。

  (二)请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并按时在网上提交2020年度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一致性。企业如遗忘登录账户和密码,请点击网站登录页面下方的“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常见问题解答”中按密码找回操作方法找回。

  (三)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累计2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同时,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追回已下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

  五、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会

  联系人及电话:姚广博、魏金亚,0871-63130753

  通信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大楼1711室

  (二)云南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及电话:吴菲、左琳昆,0871-63160665

  通信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大楼502室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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