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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提交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到期验收评价材料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1/03/0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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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云科规〔2019〕6号)及《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云财教〔2019〕84号)的有关规定,拟组织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到期验收评价等管理工作,现请建站到期的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交验收评价材料,在建运行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交验收评价材料要求

  (一)提交验收评价材料对象

  1.2017年批准认定、运行期满的省院士专家工作站;

  2.其他到期需验收的省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验收评价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

  1.到期验收评价材料包括:

  (1)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1);

  (2)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资金决算书(格式见附件2)和经费支出明细账。

  2.验收评价材料提交方式。本次验收按照线上验收流程办理。各建站单位按照《项目验收使用手册》(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操作步骤,工作站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请验收,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验收材料(含附件)。

  3.完成时限。根据省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请务必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验收材料提交工作。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委会办公室将于5月底前组织对需验收的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进行专家咨询评审,请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准备。

  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要求

  (一)按照《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要求,请2018年、2019年批准认定的在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及时报送2020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3)。

  (二)请提交2020年度进展报告的建站单位,将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工作站认定年份-工作站名称-2020年度报告),于2021年3月15日前,发至邮箱273074009@qq.com,并电话确认。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科技主管部门、省属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审核,督导建站单位按时限提交。

  (二)请建站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评价考核材料和年度进展情况报告,认真履行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主体责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备性、规范性负责。

  四、咨询和提交确认联系方式

  胡智、杨永俊:0871-63148981。

  附件:1.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总结报告(格式)

  2.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资金决算书(格式)

  3.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2020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格式)

  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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