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利用好公报载体,增强政府文件的权威性、系统性和广泛性,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决定建立红河州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制度。
一、各科室要及时将领导签发的规范性文件文本报至州政府公报室,并将电子文档通过州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传至州政府公报室信箱。
二、各科室要认真审核,确保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准确。
三、局办公室应将规范性文件报送发布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定期通报。
四、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文件报送工作由局办公室主任范慧敏具体负责。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