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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03/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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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州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州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州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州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州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州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州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州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参与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6.组织拟订全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高新技术科、农村园区科、社会发展科、外国专家科(科技人才办公室)、科技成果转化科、综合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创建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农高区建设发展,把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作为主攻方向,集聚各类要素资源,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将导入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江南大学等科教资源,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培力度,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出台针对性的具体政策措施,吸引创新主体落地,增加创新机构数量,活跃创新创业氛围。

  2.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实质性增长。研究制定《红河州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办法》,持续增加各级财政科技投入,进一步创新举措,激发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加大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加大考核力度,把研发投入强度纳入州对县(市)年度考核的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各县(市)党委、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情况。建立研发经费投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有关工作。

  3.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研究制定《红河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对培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经费补助,提高企业积极性,鼓励更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4.强化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推进乡村建设,加快实施“一二三”行动。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开展农业新品种选育、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创新、现代农业装备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营养健康食品开发以及保鲜物流技术研究、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试验示范推广,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加快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业,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星创天地”,加大科技帮扶力度,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打造高素质的职业农民队伍。

  5.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立足生物资源优势,巩固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加大力度发展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大力推进中药材科学规范种植,加大林下药材、森林药材开发和扶持力度,加快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打造“红药”知名品牌,开展新一轮野生中药材资源普查,建立健全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地理标志管理和品牌创建,巩固提升“红河灯盏花”地理标志产品和云南绿色食品“十大名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6.推进“科技入红”活动。以沪滇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成功举办为契机,加速引进省内外科研平台、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人才和团队落地红河,助推红河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把红河州打造成为沪滇科技合作示范区。研究制定《红河州第五届科技入红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要素保障、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并重,在项目的精准对接和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上下功夫,将“科技入红”活动引向深入,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53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8.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2.84%,主要原因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云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加快创新型红河建设,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2年新增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经费项目,增加项目投入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538.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8.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2.84%,主要原因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云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加快创新型红河建设,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2年新增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经费项目,增加项目投入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8.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3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7%,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0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经费项目,增加项目投入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60101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334.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人员经费支出。

  2.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22预算数为1130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红河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经费、红河州适用新型农机化装备研发与制造设备升级项目补助资金项目。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22年预算数为0.7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9.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6.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26.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预算数为14.5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35.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总支出8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0万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云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加快创新型红河建设,推动红河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本年增加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纳入研发经费统计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创孵化载体、高技术服务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被认定的红河州工业科技特派员等科技经费。

  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22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26万元,较上年减少1.64万元,下降18.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本级)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减少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本级)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6万元,较上年增减少1.14万元,下降29.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制度,实行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本级)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2022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8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云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加快创新型红河建设,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此措施。一是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二是实施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政策;三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四是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建设;五是设立红河州院士专家工作站;六是推行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七是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是加快建设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九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是定期召开红河州科技创新大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研发经费:是2016年公布的管理科学技术名词,为统计周期内各执行单位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的经费。

  2.高新技术企业: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或者科学发明在新领域中的发展,或者在原有领域中革新似的运作。在界定高新技术产业范围的基础上,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问题可以从2016 年国家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来加以界定。因此,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3.科技特派员:是国家和地方现阶段推行并实施的一项重大决策,它通过选派有一定科技专业理论、技术、工作经验、指导方法、管理能力、年富力强的专家、教授、研究员、博士等中青年知识分子,深入到农村第一线,长年累月地和农民在一起,工作在农村、服务农业,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三农”。

  4.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是农业科技园的一种高级形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2018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题,从国家层面系统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

  5.科技成果转化: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7.1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本级)资产总额4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2万元,固定资产3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9.5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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