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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红河州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9/02/13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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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科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科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农科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科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组织指导全州农业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开展作物研究,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体系管理、培训、服务,为全州农业增产作出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农科所设有:办公室、计财科、土壤肥料研究室、稻作研究室、旱粮研究室、经济作物研究室、农技推广科、农业综合测试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督科等九个科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为以下几个方面:

  1.抓好“红优系列”优质稻、“红单系列”杂交玉米新品种选育,及省内外主要推广区的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农业丰收。

  2.哈尼梯田稻鱼鸭高产高效生态种养模式推广。重点在元阳、红河、绿春和金平县实施10万亩,建立核心示范片12000亩。其中:元阳县20000亩,核心示范片5000亩;红河县20000亩,核心示范片5000亩;绿春10000亩,核心示范片1000亩;金平10000亩,核心示范片1000亩。

  3.推进南部中高海拔山区“红米”新品种的选育、示范和推广。指导 “百万亩梯田红米”产业开发,开展技术咨询。

  4.抓好冬季马铃薯高产创建集成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

  5.抓好蔬菜、水果产业的培植和技术咨询。开展蔬菜、水果的生产情况调查、丰产栽培技术研究,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6.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和农户提供农业技术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咨询。

  7.抓好朱有勇院士工作站、赵久然专家工作站、杨远柱专家工作站、钟彩虹、张承林、喻景权等6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有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定,结合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采用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压缩一般,突出重点”的方针,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并安排好各项重点支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2.综合预算的原则,统筹安排部门预算,将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综合预算;

  3.“零基预算”的原则;

  4.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

  5.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

  (三)编制方法

  单位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经过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一上由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布置,根据本地区财力状况、宏观经济发展目标和本部门的工作需要,按照人员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采取规定的预算编制方法,编制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一下由财政部门对部门的预算建议数审核后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本部门预算报送财政部门;二下财政部门根据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下达部门预算。

  (四)总体思路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供给单位,属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截至2017年12月,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在职实有71人,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农科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农科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农科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1.41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03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020.61万元,占总收入的98.95%;收费成本补偿(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1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5%;2017年州农科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20.10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预算总收入减少188.69万元,减少15.47%,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转入社保部门管理,退休费不从单位做预算。

  支出为103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4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0.11万元,占总支出的77.58%;商品和服务支出62.43万元,占总支出的6.0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87万元,占总支出的16.37%;2017年财政预算总支出1220.10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预算总收入减少188.69万元,减少15.47%,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转入社保部门管理,退休费不从单位做预算。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州农科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9万元,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6(类)03(款)01(项)机构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686.1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5.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172.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13.6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中心管理,退休费支出减少。

  3.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08.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8.25万元,主要是预算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64.9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9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州农科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31.41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031.4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8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州农科所2018年基本支出1031.41万元,财政拨款103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0.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0.8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800.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1.14万元、津贴补贴147.42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119.20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85.38万元、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108.25万元、职工工伤保险1.62万元、职工生育保险2.16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64.9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2.4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29.9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职工教育经费7.31万元;福利费12.18万元;计提工会经费9.74万元;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和特需费0.26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2.9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8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0.83万元、退休费39.55万元、离休人员增发生活费0.34万元、遗属补助1.99万元、离休生活补助3.96万元、退休生活补助112.20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州农科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农科所2018年收支总预算1171.18万元。预算收入共1171.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1.41万元、上年结转139.77万元;预算支出共1171.18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03.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35万元、农林水支出22.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94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州农科所2018年收入预算1171.18万元,其中:206(类)03(款)01(项)机构运行收入777.18万元,占66.37%;206(类)99(款)99(项)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收入26.52万元,占2.26%;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172.10万元,占14.70%;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108.25万元,占9.24%;213(类)01(款)06(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收入22.19万元,占1.8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收入64.94万元,占5.54%;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97.75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减少226.57万元,减少原因为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中心管理,退休费支出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71.1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17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47万元,项目支出48.71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6(类)03(款)01(项)机构运行收入777.18万元,占66.37%;206(类)99(款)99(项)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收入26.52万元,占2.26%;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172.10万元,占14.70%;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108.25万元,占9.24%;213(类)01(款)06(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收入22.19万元,占1.8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收入64.94万元,占5.54%。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在职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72.99万元未在年内发放,形成上年结余于2018年拨付发放。

  2.2017年度工伤生育保险有1.47万元未支出,形成结余于2018年拨付继续使用。

  3.年末返还非税收入,安排(州补)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经费16.60万元结余,于2018年拨付使用。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7年中央“三区”科技人才项目资金结余26.52万元,于2018年拨付单位继续使用。

  2. 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结余22.19万元,于2018年拨付单位继续使用。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州农科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

  (一)因公出国(境)费

  州农科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2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州农科所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加原因为2018年度单位承担中央、省、州各类项目增多,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需要用车次数大增,主要用于保障全州范围内和州外省内项目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州农科所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省级和县市级到我单位联系业务人次减少。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所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我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州农科所国有资产总额677.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65万元,固定资产509.51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州农科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执行数一致。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州农科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州农科所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及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红河州农科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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