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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

发布日期:2017/10/1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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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构建我省政府鼓励创业创新、社会支持创业创新、劳动者勇于创业创新的生动局面,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全省就业局势稳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双创”文件精神基础上,拟定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为总体目标、工作措施、组织实施3个板块,共提出了15个方面具有云南特色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

  明确主要目标任务。通过实施“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到2020年,全省依托“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等措施扶持创业主体40万个以上,发放创业贷款300亿元以上,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组织15万人次以上开展创业培训,建设一支1000人以上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加大扶持创业,服务创业的力度。

  实施创业融资帮扶工程。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要求,将我省“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期限由2年延长到3年,将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纳入到政策扶持对象范围,使“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人员类别从6类扩大到9类(即: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拓展“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对省内农村合作社参与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支持范围,鼓励支持风投等社会资金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探索建立“政府+银行+担保公司”担保模式和实施本省户籍申请“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省内异地担保和备用联系人方式,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实施“一县一品”创业帮扶工程。以全省各地特色产品为重点,借助“互联网+创业”思维,建设“云南人社众创网”和云南人社众创网“一县一品”创业帮扶体验中心,大力推进全省“一县一品”网络特色馆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对成功开办“一县一品”淘宝店并实现销售的创业团队,给予“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拓宽创业扶持渠道。

  实施创业扶贫专项服务工程。结合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任务,支持贫困人口依托当地特色产业,成立种植、养殖等农业合作社,以“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开展创业脱贫,对贫困地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3年期财政全额贴息。组织贫困对象开展“技能+创业”培训,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能力,全省每年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1000户左右建档立卡户自主创业,服务扶贫攻坚。

  实施企业创新创业培育工程。围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八大重点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建设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引导和吸纳有创业意愿和创新能力的企业职工自主创业,支持过剩产能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等方式实施困难企业“二次创业”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园区建设资金补助和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对自主创业的失业职工,提供创业培训、指导、担保贷款支持,优先安排入驻各类创业园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企业和失业职工创业创新。

  实施高端人才来滇创业工程。通过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项目,吸引集聚留学归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团队等高端人才来滇创业创新。支持滇中新区、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园区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和人才双创基地,吸纳高端人才来滇创业。对留学归国人员、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滇创业的按引智、引才、引资相关规定给予支持,服务高端人才来滇创业。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工程。通过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离岗领办、创办企业或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人员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3年),按规定保留档案工资关系,纳入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60%。对离岗创业人员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工程。通过 “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3万元-5万元无偿创业资金资助、2000-5000元创业场租、网店资金补贴等政策对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休学创业的高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大学生创业群体实施创业扶持。每年扶持高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创业人数不低于5000人。

  实施农民工创业扶持工程。支持各地以“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按规定给予建设资金补助。组织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与各类创业园区开展项目对接,提供办公场所等扶持,降低返乡创业成本。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对农民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创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吸引更多有技术、有资本、会经营、懂管理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力争每年扶持农民工创业人数不低于5万人。

  实施双创平台建设工程。通过推进公共创业实训基地、大学生创业活动指导中心和创业创客学院建设,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引导各州市、县区、院校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和其他设施,开展省级创业园、省级众创空间、省级校园创业平台建设,吸引中关村、U客工场、天使汇等国内领先的众创空间及创投机构与我省创服企业的合作,提升我省双创平台的服务水平。2017年计划认定20个省级创业园区,20个省级众创空间,36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按政策规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

  实施创业师资培养工程。加大创业培训师资的培养,选拔具有创业教学能力和创业实践经历的优秀创业者进入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在全省建立一支1000人以上高水平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探索对创业培训教师实施星级评定、课酬标准阶梯制、末位淘汰制等管理方式,提高全省创业培训质量。鼓励和支持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与各高校、技工院校等社会资源合作创办创业创新学院,集聚优质创业培训师资,培育创业精神和创新文化。

  加大创业跟踪服务力度。以省内省外创业成功人士为重点强化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全省打造不低于2000人的专业化创业导师服务团队。依托“云南人社众创网”,打造“互联网+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的帮扶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向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创业后续跟踪服务。实施创业者能力提升专项服务,每年组织2期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优秀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创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提升企业创业创新的能力。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编制符合云南实际的创业培训教材和创业实训软件,推动创业培训开展。加大创业培训组织力度,全省每年组织开展创业培训3万人以上,让每名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都有机会参加创业培训。依托“云南人社众创网”平台,探索实现创业培训教学网络化,扩大创业培训的覆盖面。依托公共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创业能力实训。统筹创业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等创业服务资源,搭建创业创新联盟,形成服务创业工作合力。

  拓展提升公共服务渠道和能力。以“互联网+人社”益民服务为中心,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业务线上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沪滇、滇粤就业创业合作平台,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各类创业主体和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创业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培训,提升全省创业能力和服务能力。在各类产业园区、创业园区及校园实施“园区人社工作服务站”和“校园工作站”建设,推动各项创业政策的贯彻落地。

  大力营造全民创业社会氛围。通过创新政策宣传模式,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影响力,开展“创彩云南”创业大赛和创业导师大赛,及“大众创业奖”评选表彰工作,发挥典型表彰鼓励创业、引领创业的作用,激发调动劳动者创业创新活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创新、社会支持创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构建宽容创业失败的环境。通过落实创业者依法享受国家扶持创业贷款、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凡国家规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落实离岗创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提高对创业担保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按规定对“贷免扶补”呆坏账开展代偿等政策措施,清除劳动者创业壁垒,宽容创业失败。

  强化组织实施。通过明确人社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统筹协调,跟踪工作进展,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加大对创业帮扶工作的资金投入,强化创业扶持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云岭全民创业计划”行动推进落实报送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等措施,确保计划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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