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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红就创办〔2019〕3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5/1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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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局、州工商联,州人行、省农信社红河办事处、邮政储蓄银行红河分行:

  根据《云南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企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2019年全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及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全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为扶持自主创业7792人(户),其中“贷免扶补”扶持3676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4116人(小微企业贷款扶持40户),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扶持7792人(户)创业目标任务是州政府2019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各县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机构)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细化目标,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的实施。州直承办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服务。各级承贷金融机构要合理调整信贷结构,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确保我州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二)落实政策,规范管理。各级承办部门(机构)要结合当前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调整完善实际,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符合创业担保贷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伙经营不超过75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将个人贷款对象拓展到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拓展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措施,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流程和服务管理,提升扶持质量,使符合政策条件的创业人员都能及时得到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

  (三)完善服务,提高质量。各级承办部门要加大创业促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热情,共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改进服务措施,加强政策及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扶持质量,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经营稳定性,确保还贷率保持在98%以上。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提高大学生创业扶持的比例,确保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比例达到目标任务数的10%以上。

  (四)加强配合,提高效率。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协调各承办部门积极推行联合调查、联合会审工作制度,建立承办部门和金融机构“同时入户、同时调查、同时办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放贷审批进度,力争6月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红河州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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