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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2021年初中(七年级)招生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1/05/2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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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创办的州属公办学校。为避免往年大范围摇号导致生源分布不均衡的状况,保证优质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地覆盖各级学校,结合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面向红河州13县市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2021年计划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七年级)学生400人,个旧市占总计划的30%共120人,其他12个县市占总计划的70%共280人。12个县市的280人,按照县市小学应届毕业生人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见分配表),除县城所在地的镇、街道外的111个乡(镇)中心小学各分配1人,共计111人;其余169人,按城区小学毕业生比例平均分配到各县市,由县市教育体育局按比例分配到城区学校。

  三、推荐条件

  (一)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优秀。

  (三)家长学生自愿,身体健康,适合在寄宿制学校就读。

  四、推荐办法

  (一)招生推荐工作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相关部门监督。

  (二)城区、乡镇招生指标分开下发,不得相互占用。城区含县(市)城所在地的镇及街道。

  (三)各乡镇依据推荐条件及计划数,以乡镇为单位按1∶5的比例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报县市教育体育局汇总后按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随机摇号,确定乡镇学生入学资格;城区各小学依据推荐条件及到校名额,每校按1∶5的比例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报县市教育体育局汇总后按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随机摇号,确定城区学生入学资格。

  (四)取得入学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名单,各县市要对户口本,家长(监护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含5、6年级在内两年以上连续学籍等情况进行审核,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问题后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基教科。

  五、相关要求

  (一)个旧市的招生指标按照其他县市分配方式制定分配方案,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招生。

  (二)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将招生名单及学生登记表于7月20日前报州教育体育局基教科,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向获得入学资格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严格执行招生文件要求,按照透明公正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不得随意扩大范围进行电脑派位。

  (四)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及推荐学生名单必须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对于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分配表

  2.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初中(七年级)入学登记表

  3.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2021级七年级招生学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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