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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30问

文章来源: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9/06/21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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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总要求是什么?

  不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高中招生秩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教育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学校就读,实现更好更充分的发展。

  2.高中招生管理有哪些主要措施?

  高中招生改革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继续推行普通高中招生网上报名和录取;二是优化招生录取批次;三是规范志愿填报;四是完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管理;五是州民族高中班实行按志愿定向择优录取;六是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七是强化民办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八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九是积极推行高中学校阳光招生。

  3.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管理进行了哪些方面完善?

  取消全州统一划线,民族高中班、第一批次学校及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州外的招生由州教育体育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其他批次招生由各县市依据招生计划和应招尽招的原则,择优招生,录满为止,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录取最低分报州教育体育局备案即可。艺体特长生由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进行专业素质测试,录取时可根据学生专业素质情况,在本校普通高中班最低录取分数基础上降低30分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批次如何设定?

  高中学校分四个批次:提前批次为州民族高中班。第一批次,由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蒙自一中、建水一中、个旧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泸西一中、石屏一中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第二批次,由蒙自一中、建水一中、个旧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泸西一中、石屏一中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本县市考生;蒙自、建水、个旧、开远、弥勒、泸西、石屏7县市除参与第一批次录取外的其他公办高中学校,面向南部红河、元阳、绿春、金平、河口、屏边6县招收部分考生。第三批次,由除参与第一批次录取外的公办高中学校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录取;民办学校面向全州录取。

  5.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中考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学校办学特色、招生计划等因素,按照相关的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提供的表格要求,填报高中报考志愿。按照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的规定,填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及五年制大专的时间为7月16日8:00-7月19日18:00。考生可根据毕业学校安排,凭本人考号及密码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填报并确认,也可在确认前5日内,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预报志愿,预报志愿需经确认方有效。

  6.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有什么具体要求?

  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毕业学校必须指导好考生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填报相应的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县市招考办及学校必须尊重考生的选择,严禁替代、限制、指定、误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归属地以《工作网》注册登记为准。填报普通高中升学志愿要求具体如下:

  提前批次(民族高中班):具备民族高中班报名资格的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为录取时主要依据,第二志愿供调剂时参考,经调剂未完成的定向招生计划,由学校所在县市按民族班招生的有关规定,依据学生志愿择优补录。

  第一批次:达到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可在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及本县市外学校中选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为录取时的主要依据,第二志愿供调剂时参考。经调剂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在录取本县市考生时补齐。

  第二批次:蒙自、建水、个旧、开远、弥勒、泸西、石屏7县市考生只可填报本县市一中,作为录取时的依据;红河、元阳、绿春、金平、河口、屏边6县考生可在参与本批次面向南部招生录取的学校中选报1所学校,因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时,由学校在录取本县市考生时补齐。

  第三批次:考生可在参与本批次录取的本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及州内民办高中学校中选报3个志愿,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7.考生志愿可以修改吗?

  这个问题要分两个阶段来说,在纸质志愿填报阶段,属于酝酿思考的阶段,是完全可以修改的,考生志愿一旦在《工作网》确认,就不得更改。在此,提醒考生尊重自己的选择,认真填报,杜绝随意性。

  8.各学校招生计划是如何确定和执行的?

  高中招生计划一般由学校申报、县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由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下达。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州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包括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一般计划、特长生计划,严禁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严禁在计划外招收学生,严禁随意降低录取分数线。

  9.2019年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是多少?

  州教育体育局下达2019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5541人,其中公办普高31所,共计招生28541人;民办普高9所,共计招生7000人。

  10.高中招生是如何进行的?

  各高中学校依照招生计划和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及综合评价情况,遵循志愿,按批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高中招生由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确定的招生批次及招生时间,由招生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考生录取机会公平、程序公正。

  11.民族高中班怎样录取?

  报考民族高中班必须在网上填报志愿,学校按学生志愿定向择优招生。民族高中班招生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学校,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全州各县市。2019年由州一中招生200人;建水一中招生100人;个旧一中、蒙自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各招生50人。

  12.哪些考生可以填报民族高中班?

  民族高中班面向户籍在红河州屏边、元阳、红河、金平、绿春、河口的应届考生及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建水、石屏、泸西在山区乡镇农村(含农转城)少数民族应届考生招生。报考民族高中班的考生必须具有户籍所在县市的初中两年以上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县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3.民族高中班学生有哪些待遇?

  民族高中班学生除了与一般高中学生相同的待遇外,还有两项特殊的照顾政策:一是民族高中班学生参加高考时可享受在原户籍地就读的加分照顾政策。二是州财政按每年每生给予2500元办学经费和学生学习生活等补助,由学校按照不同的标准和内容对学生进行补助。

  14.南部六县考生到北部就读普通高中有哪些通道?

  南部六县的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有四次填报北部县市普通高中的机会,依次为民族高中班招生、州一中和北部县市一中招生、北部县市非一中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

  15.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有哪些规定?

  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学生学籍与学生就读学校必须一致,禁止虚假注册学籍和挂靠学籍,任何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籍管理费。凡违反《红河州深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的,擅自招收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的,各县市教育体育部门一律不准为其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16.怎样报考州一中及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

  州教育体育局下达州一中的2019年招生计划为1000人,其中提前批次民族高中班200人,第一批次普通高中班800人;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第一批次普通高中招生200人。符合民族高中班报考条件的,可以在提前批次填报州一中;若是一般考生,达到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可在第一批次填报州一中或者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

  17.高中学校招生时遇到考生折算总分并列怎么办?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并列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比选顺序,以折算分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18.政策规定的不规范招生行为有哪些?

  省教育厅提出的八条具体要求: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复读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提前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容留、招收往届生复读;严禁强迫初中学生分流;严禁干涉学生填报志愿。

  针对我州实际,《红河州深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对学校在招生中提出了“四个不得”和“两个禁止”的要求。“四个不得”就是:不得与初中学校、考生及家长签订招生协议、录取意向书;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资金奖励等手段招揽生源;不得采取承诺、签约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生;不得利用招生中介或个人买卖生源和有偿招生。“两个禁止”就是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发生违背考生意愿、强迫学生志愿的种种行为;坚决禁止任何学校采取不正当手段抢挖生源。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对辖区内各高中学校发布的招生宣传材料进行把关审核,未经审核的一律不得发布和发放,严禁以虚假内容进行违规宣传,欺骗考生。违者将追究相关部门、学校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9.高中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有哪些变化?

  按照州教育体育局规定,从今年起,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二级及以上英模子女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高中的照顾10分。驻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藏自治区现役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高完中的照顾10分。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高中的照顾5分。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子女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高中的照顾10分。一级至四级因公残疾军人、人民警察、获三等功以上或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及其他具有等同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高中的照顾5分。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高中的照顾5分。

  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高中的照顾10分;获州县两级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高中的照顾5分;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考生报考考籍(学籍)地县市级高中的照顾5分;红河州内布朗族、拉祜族、苗族、布依族及瑶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户籍所在县市高中的照顾10分,推荐参加红河州民族高中班招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金平县、屏边县、河口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和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教师子女报考户籍所在县市高中的,照顾5分;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户籍所在县市高中的,照顾5分;父母一方在红河州南部六县工作满15年,子女在南部六县初中就读且学籍满3年,并在南部六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报考北部县市或州级高中学校(不含民族高中班)时,照顾5分。

  以上各项照顾规定,其照顾分数不得累加,考生同时符合几项条件者,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加分,不得累加。具体办理详见《关于调整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规定的通知》(红教体发〔2019〕31号)。

  20.怎样报考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班?

  按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规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必须经由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专业测试,达到相应的成绩才能取得艺体特长生的报名资格,然后凭成绩合格证报考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班。

  21.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学校收费标准如何收取?

  公办普通高中按办学等级收取学费。一级一等高中学费为700元/生•学期;一级二等高中学费为600元/生•学期;一级三等高中学费为500元/生•学期;二级高中学费为400元/生•学期;三级高中学费为300元/生•学期。住宿费30—80元/生•学期。部分社会化方式建设的学生宿舍执行当地发改、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民办普通高中收费原则上实行备案制,按照办学成本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执行当地发改、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各类学校在收费上有不同的标准,考生在选报相关学校时,可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统筹考虑。

  22.国家对普通高中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针对普通高中学生,还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以及相关的社会助学项目,一般来讲,政府和社会不会让因贫困上不起学的现象发生。

  23.南部六县农村户口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从2014年起,南部六县农村户口学生录取在本县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

  24.民办高中学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2019年,面向全州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有9所,分别为:蒙自华清高级中学、蒙自实验中学、蒙自智科高级中学、个旧中学、开远实验中学、建水三合中学、建水实验中学、弥勒庆来学校、弥勒黄冈实验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7〕196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云教基〔2017〕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严格执行《红河州深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规定》。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招收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由于生源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报州教育体育局批准。面向州外的招生,不得低于州教育体育局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拟录取学生须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籍后方能办理入学手续,不得擅自安排入学后再补办学籍。严禁违规招生宣传、干涉学生填报志愿、擅自提前招生、有偿招生、以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或学籍、人籍分离等。对违规的学校,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厉查处,并对社会通报。对情节严重的违规学校,取消其跨州市招生的资格,取消其当年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资格,扣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25.中职学校招生有哪些新的改革措施?

  中职学校实行预录取,除医学卫生类、教育类、轨道交通类等国控专业外,全州中职学校开设专业均可参加预录取。实行高中招生录取“一档两投”,考生填报志愿阶段可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并参加投档录取。提交预录取的学生,需在7月3-5日到毕业学校确认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预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

  26.我州中职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凡红河州户籍就读中职学校(含民办)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同时,国家还为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我州元阳、绿春、金平、红河、屏边、泸西和石屏7县农村学生可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在享受上述两项政策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户家庭适龄子女就读州属中职学校的还将免除住宿费。东西协作输送到天津、广东接受优质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国家、省、州、县各级共给予每生每年11000元资助。

  27.就读中职学校有前途吗?

  答案是肯定的。普高招生要求较高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因为高中阶段学习竞争比较激烈。学业水平基础只是学生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而非全部,就读中职学校并不低人一等。当前,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中职、高职绿色通道已经打通,中高职学生就业渠道更宽、更有保障,初中学生完全可以通过就读合适的中职学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作出更多的社会贡献。

  2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在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时,有两种情形需要考虑:如果在就学地有完整的三年初中学籍,可以选择报考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县市的普通高中学校,也可选择回原籍报考;如果就学地无完整的三年初中学籍,只能回原籍县市报考。户籍在外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建议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29.省级批准到我州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外地高中学校有哪些?

  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相关招生部署,云南民族中学、云南师大附属中学、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等四所外地中学可以获准到我州定向招收部分少数民族考生,有报考意愿的学生可以咨询学校和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30. 教育部门和学校对考生信息保护有哪些规定?

  考生志愿信息在填报结束前都是保密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志愿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也不得查询他人志愿信息,填报结束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修改考生志愿信息。考生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考号、成绩、志愿、电话、录取等信息)受法律保护,如有侵犯考生信息构成违法犯罪的,按《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法规处罚。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3738272、3732960、373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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