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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到红河州督导检查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

文章来源:红河州教体局

发布日期:2021/03/1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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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生案件,3月3日至5日,云南省教育厅学校保卫后勤处处长付甫剑率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第七督导检查组到红河州金平县、绿春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按照自上而下的程序,共督导检查了13所学校(园)。其中,督导检查边境国门学校中学1所、小学1所;乡镇学校中学2所、小学2所;城市中学2所、高中2所、幼儿园2所、民办幼儿园1所。

  督导检查组对学校(园)围墙建设、安保人员持证和安保设施(八件套)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应用、学校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实验室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在学校(园)督导检查中,要求安保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充分利用好现有安保力量、安保设备设施,全力守住校园安全第一道防线。

  督导检查组重点督导检查了化学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标签是否明晰,并对学生宿舍和食堂管理进行了详细询问和指导,对学生管理过程和食堂操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督导检查组对绿春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交换了意见,同时也对学校安全工作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指导性建议,为绿春县今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指明方向。

  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下一步,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齐抓共管,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形成源头预防、治安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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