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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州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6/2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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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关于公布云南省2018年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数据的通知》要求,现将红河州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开展体能测评的岗位

  报考我州公安、森林公安部门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

  (二)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6倍比例范围内。

  (三)公安机关招录职位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日下午14:30

  地点:以州公安局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3.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即:面试比例)内。

  (二)首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具体地址: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州政务服务局一楼)。

  (三)审核单位

  由各招录县市或单位对报考本县市、本单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可登录专题信息网,从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非2018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岗位如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学位证);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届时在现场签署承诺,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

  4.户口簿。报考我州有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岗位的,需要考生携带户口簿以验证其户籍或生源地。

  5.近期免冠5分彩色照片1张。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需要考生专门开具,但考生要对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签署承诺,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如考生已经准备可以作为辅助材料的,由考生自行携带。

  (五)递补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各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三、面试预告

  红河州非法检系统岗位的面试拟定于2018年7月中旬开展,请考生注意关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红河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特别提醒的事项

  (一)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查询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

  (二)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严格按《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附件执行。

  (三)若各位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录单位或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红河州2018年公务员招录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四)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红河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附件:红河州2018年公务员招录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公务员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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