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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立重特大项目绿色通道加强进场交易服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0/05/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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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促进我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扶贫、重大工程、疫情防控等重特大项目进场交易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项目范围

  凡项目立项文件、资金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项目属于国家、省、州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扶贫项目、教育卫生补短板项目、疫情防控项目、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急需赶工期等重大而特殊的项目,均可纳入绿色通道范围办理。

  二、倡导电子化办理

  凡是纳入绿色通道范围的项目,鼓励依托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对项目的进场登记、招标公告发布、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异议澄清补正变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招标项目暂停终止、交易保证金收退等各交易环节开展网上办理。

  三、保障服务

  上述范围内项目需纳入绿色通道办理的,我中心将从项目进场登记到整个场内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在确保程序规范到位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进度、时间节点、紧急程度等,实行优先办理服务。

  (一)优先受理。需纳入绿色通道办理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申请进场交易登记时,应勾选“绿色通道”选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文件、资金批复文件、项目业主或行管部门意见等其他证明材料),我中心将优先受理并及时办理进场登记手续。

  (二)优先安排场地。纳入绿色通道项目,我中心将优先安排开标、评标场地,并视投标人数量等情况对已安排场地给予及时调整,保障项目按照申请开标、评标时限要求正常、有序开展场内交易服务。

  (三)优先提供专家抽取。纳入绿色通道项目,我中心将视当日进场交易项目数量情况和项目需要优先提供评标专家抽取服务。

  (四)优先保障服务人员安排。纳入绿色通道项目,我中心将从项目受理登记、场地安排、专家抽取(工程类)、场内跟踪服务、音视频监控、交易保证金收退等环节落实专人负责,优先保障服务人员。

  (五)优先清退交易保证金。纳入绿色通道项目,交易结束后,在招标代理机构向我中心发起退款申请后,我中心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清退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缩短投标人实体资金积压时限。

  (六)节假日不休地提供服务。纳入绿色通道项目,因时间要求特别紧、任务特别重,急需赶工期、加快交易进度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制度要求的前提下,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向我中心发起申请,我中心将节假日不休地提供服务。

  (七)及时加强分析研判。纳入绿色通道项目,我中心将加强对进场交易整个服务过程的跟踪问效,对出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全力做好交易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受理服务科0873-3053007;交易服务科0873-3197061;财务科0873-3197058。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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