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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推行“123+N”工作法 扎实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

文章来源: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2/05/25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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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和省级统一组织开展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中,屏边县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推行“123+N”工作法,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即一个文件,统筹安排。根据省、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屏边县结合4月份红河州组织开展脱贫人口暨防返贫监测对象集中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时间安排、注意事项、工作要求等,明确县级挂包领导与所挂乡包村、行业部门与乡镇党委、定点帮扶单位与定点帮扶村、驻村工作队员与村“两委”对工作承担同等责任,做到“上下同责”,并及时有序召开县、乡、村“三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会议,对具体工作内容、排查重点、有关事项进行再升级培训、再安排部署,做到参与排查的人员人人知晓政策、人人熟悉业务,确保了工作步调全县上下一致。

  “二”:即二人一组,全面排查。屏边县创新实行“村组联防、县乡联助”的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致函各定点帮扶单位派出熟悉农村工作、善于与农民打交道的精干力量共1463名排查人员,2人一组组建“小分队”配合村组干部、驻村队员,以村民小组为单元,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和农村常住的一般农户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在排查关键时点,实行“日监测”报告(通报)制度,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入户采集信息真实、准确、可靠。目前,全县已排查脱贫户18556户76497人、监测对象1298户3916人、一般户(非建档户)10909户43633人。

  “三”:即三级研判,精准识别。按照省级5月底完成“集中排查和信息采集”的要求,我县实行逐级分析、层层把关,确保帮扶对象识别精准,现正对农户的基础信息、收支、促增收措施(发展意愿)及落实情况进一步核实核算比对、建立电子台账,相关数据做到与疫情防控共享共用。5月24日前,各村将结合入户排查情况,组织召开由乡镇挂包领导、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定点帮扶单位派出“小分队”参与的排查综合分析研判会,对拟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和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农户(帮扶对象)结合群众发展意愿提出“一户一策”促增收帮扶措施,县级各行业部门同步开展数据筛查比对。目前,已完成数据比对17522条。5月27日前,各乡镇将召开专题会议,对拟纳入的监测对象和帮扶对象进行审核,逐户分析完善“一户一策”促增收帮扶措施;5月30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将召开会议对各乡镇上报拟纳入的监测对象和帮扶对象信息进行复核,对“一户一策”促增收帮扶措施进行审定,明确帮扶责任部门、帮扶责任人,及时落实帮扶政策。

  “N”:即N条措施,促进增收。在此次集中排查工作中,我县对全县所有农村常住人口用“排除法”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有“原则上不能纳入监测对象10种情形”和人均纯收入超过1万元的农户同时进行了基本信息和发展意愿进行了采集,将为下一步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产业提供参考依据;对人均纯收入低入1万元特别是纳入“三类”监测对象的农户,将结合农户实际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重点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将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盘活其资产资源,增加财产性收;对有劳动能力但因种种原因不能外出务工的,将进一步开发公益岗位进行安置;对有劳动能力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将加大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和奖补力度;对有产业发展意愿有劳动能力的,将安排一定的产业补助,并持续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动作用,做到“应贷尽贷”。同时,认真落实好“一平台三机制”要求,确保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产业帮扶、村集体经济、培训就业“四个全覆盖”,促进群众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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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全省2022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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