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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延尽延 年内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企业可申请延期

文章来源:红河州扶贫办

发布日期:2020/11/1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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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0月27日从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获悉,为深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云南大力推动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落地,即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企业可申请办理延期。

  今年以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一系列金融支持措施各项政策稳妥有序落地,为云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前三季度,全省累计发放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151.85亿元,同比多发放1.25倍,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创近5年来历史新高。扶贫再贷款余额再次突破百亿,支持涉农、小微、扶贫等市场主体14.1万户。截至9月末,经总行备案通过,全省累计购买85家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本金9.17亿元,办理利率互换协议20.7亿元,服务市场主体逾1.58万户。积极落实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的要求,1-9月,全省新发放企业贷款6672.72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79%,同比下降0.49个百分点。

  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总行于今年6月1日,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工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即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方面,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所有普惠小微贷款,只要企业提出申请,同时继续提供担保安排,承诺保持就业基本稳定,原承贷银行都可以为企业办理至少1次延期。人民银行通过利率互换的形式,为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信用贷款方面,人民银行直接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于2020年3月1日-12月31日发放的,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本金的40%,所购本金对应的利息收入仍归原承贷银行所有,以此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因缺乏抵押担保造成的融资难题。

  下一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将持续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不断提高政策使用的精准性、普惠性、直达性水平,真正让央行优惠政策直达一线、惠企利民,为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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