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16〕48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州本级分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红财综发〔2017〕65号)的要求,州财政局会同州政协办公室共同编制了《红河州政协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予以公告。对列入指导性目录的事项将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效率。
附件: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红河州财政局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财行发〔2018〕37号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16〕48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州本级分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红财综发〔2017〕65号)的要求,州财政局会同州政协办公室共同编制了《红河州政协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予以公告。对列入指导性目录的事项将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效率。
附件: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红河州财政局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