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2023/04/06 10:08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联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指导全州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⑵负责研究制定全州合作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提出促进供销行业发展、服务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项目建议,推进服务“三农”重大政策制定和重要项目建设。

  ⑶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州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州农资公司和县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⑷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⑸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教育培训、信息服务和对社会团体的监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⑹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保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⑺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省供销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至2022年12月在职在编人数为2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4人,工勤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设有8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会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安全统筹科、基层党建科、监事会办公室。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社。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向供销领域纵深发展。

  (2)坚定不移深化供销综合改革。通过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更好为“三农”服务,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3)坚定不移开展“三位一体”试点。认真抓好《红河州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实施方案》贯彻实施,积极争取试点工作的政策支持,上下一体高位推动红河州“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

  (4)坚定不移实施培育壮大工程。按照《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夯实供销合作社基层基础,切实做好供销培育壮大工程的收官工作。

  (5)坚定不移建设县域流通网络工程。部署启动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立完善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县域为农服务综合能力和水平。

  (6)坚定不移强化项目推进。加强与州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和省级部门对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州冷链物流和食用菌产业项目建设。

  (7)坚定不移服务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全面参与乡村振兴的部署和安排,严格按照州供销联社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及18条措施。

  (8)坚定不移统筹发展与稳定。围绕供销稳定与发展,着力构建“平安供销”;统筹抓好金融风险防范、信访维稳、机关保密、农资保供、防震减灾、食品安全及网络安全等各项工作,为供销合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州供销合作社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全国总社七届四次理事会、省供销联社四届六次理事会会议工作部署,聚焦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推动红河供销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两个体系”即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增强“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锚定目标不松劲、不达目的不罢休、一张蓝图绘到底,善作善成,善始善终,以完美政治答卷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呈现,不断推进红河供销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1.新建村级基层社40个;2.改造提升乡镇基层社13个;3.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4.建设农业生产服务中心6个;5.创建示范合作社10个;6.建设综合服务社星级40个;7.新建庄稼医院10个;8.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基层单位15个。9.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15个,电商基地2个。10.发展食用菌种植240亩,带动646户农户发展食用菌产业;解决社会就业50多人;积极推动全州食用菌产业发展升级。每年可生产食用菌571吨(干品),实现产值2642万元。11.培训乡村流通实用人才1000人。12.搭建社务管理及合作社智慧管理平台;13.搭建红河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供销联合商城);14.搭建供州县(市)两级视频会议系统。14.推进州供销联社巩固档案规范化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平安建设、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等等工作经费保障。为全面推进和融入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实现农民增收富裕,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技术的农村实用人才。把供销“扁担”“背篓”精神与“红河奔腾、奋勇争先”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积极争创模范机关和文明单位,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贡献供销力量。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为保证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并要求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内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今年各项预算绩效管理任务全面完成,推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2.健全组织机构和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我单位于2019年12月成立了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后,下设办公室在财会科,负责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又于2021年6月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成立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及评估专家组,2022年以来根据科室岗位调整,重新充实了领导小组及评估专家组成员,现专家组配备有中级会计师1名、中级经济师1名。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单位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并在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下,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规程(试行)》《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职责、预算绩效监控管理的对象和内容、绩效目标、绩效管理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组织管理、操作流程等相关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7月在弥勒召开供销系统合作指导及统计会计业务培训,会上学习了《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督促供销系统财务人员要认真负责开展各县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科学制定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我单位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密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地测算出单位的预算资金需求,认真填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明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2022年单位纳入绩效目标的金额838.59万元,其中:预算项目支出134万元(含转移支付到县市54万元)。

  4.扎实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工作。一是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州供销社严格执行《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任务完成进度情况下拨财政资金,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2022年度全过程绩效评价,并按照州财政局通知要求分别上报了1至6月和1至9月预算绩效执行情况的监控管理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二是单位在2022年对供销专项项目分别于2021年6月和11月印发《关于抓紧推进2022年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进行督导调研、检查验收,严肃资金的监管、落实项目责任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5.认真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精神,积极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2022年共安排项目4个总金额134万元,分别为“培育壮大工程补助资金(对下补助)”24万元、“食用菌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对下补助)”30万元、“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补助资金(州本级)”27万元、“数字供销建设补助资金(州本级)”53万元(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为56万元,年中财政下发文件调减项目资金3万元),4个项目均按单位要求开展评价。2022年供销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5分,自评等级为“优”。

  6.认真开展2023年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1号)要求,我单位成立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及评估专家组。根据单位工作实际,确定2023年预申报项目8个,按照《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评审通过8个项目后上报州财政局作为2023年项目库项目,经财政评审8个项目通过一般性审核,3个重点项目中1个获部分支持。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3月4日下达《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下达单位2022年经费预算83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01.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7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单位总收入820.67万元(未含转移支付到县市项目资金54万元),其中: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18.72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6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9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0.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5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万元,2160201款行政运行收入530.56万元,2160217数字供销建设补助资金53万元,2160299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补助资金27万元,2060699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会议费)2.38万元,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收入58.53万元。

  2022年单位总支出820.67万元,单位基本支出736.27万元(未含转移支付到县市项目资金54万元),其中: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18.72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6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9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0.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5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万元,2160201款行政运行收入530.56万元,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收入58.53万元。单位项目支出84.4万元,2160217数字供销建设补助资金53万元(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为56万元,年中财政下发文件调减项目资金3万元),2160299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补助资金27万元,2060699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会议费)2.38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02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实际支出820.67万元(未包含转移支付到县市项目资金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736.2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84.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州级、13个县市出台了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单位23个,占任务数115%;全州改造提升基层社13个,完成任务数的100%;新建村级基层社50个,完成任务数的100%;规范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61个,完成任务数50个的122%;创建州级以上示范社60个(其中,省级27个、州级33个),完成任务的600%;创建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50个,完成任务数100%;规范推广供销合作社标识12个,完成任务数12个的100%;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3个,完成任务数的100%;建设基层社示范社4个;新增基层社社员5144人,完成任务数5000人的102.9%;新增土地全托管面积15366亩,完成任务数15000亩的102.4%;新增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68200亩(亩次),完成任务数60000亩的113.7%;新建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3个,完成任务数的13个的100%;新建庄稼医院13个,完成任务数的13个的100%;食用菌总产量35978吨,同比增长7%;食用菌总产值7.17亿元,同比增长28%;培训乡村流通实用人才1200人,完成任务数的120%;完成搭建供州县(市)两级视频会议系统,完成任务数的100%。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2年,州供销联社已按计划完成绩效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努力和财政局的支持下,2021年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2022年,州供销联社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函〔2021〕28号)、《红河州供销合作社关于下达2022年度综合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明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填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预算编制科学性: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以及相关预算管理制度,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基本支出预算基本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在预算编制时会未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2022年共安排项目4个总金额134万元,分别为“培育壮大工程补助资金(对下补助)”24万元、“食用菌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对下补助)”30万元、“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补助资金(州本级)”27万元、“数字供销建设补助资金(州本级)”53万元(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为56万元,年中财政下发文件调减项目资金3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2022年预算批复820.67万元(未含转移支付到县市项目资金5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实际支出820.67万元(未包含转移支付到县市项目资金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736.2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84.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项目支出134万元,其中:“培育壮大工程补助资金(对下补助)”24万元、“食用菌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对下补助)”30万元、“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补助资金(州本级)”27万元、“数字供销建设补助资金(州本级)”53万元(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为56万元,年中财政下发文件调减项目资金3万元)。

  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9.7万元,支出决算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4.33%,预算执行率低主要是仅列支了公务接待费,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29.82元,年初预算14.83万元所有采购项目都报经州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和采购科审批同意,采购类型主要是自行采购,采购的内容主要是视频会议系统相关设备、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保险柜以及复印纸张等。

  按照单位制定的《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暂行办法》《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将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印发《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每一季度要求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适时进行工作进度提醒。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社的具体指导下,全州各级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深化改革,保持了经济平稳运行。全年实现销售总额231.3亿元,全省第二,增长6.8%,高于全省近4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2276.3万元,全省第二,扣除社员股金利润1354.3万元,同比增长25%,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展现了供销担当,为稳住全省供销经济基本盘作出了红河贡献。年度荣获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全国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州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四)效果情况分析

  1.凝心铸魂显忠诚。坚持政治统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制度治党。制定《红河州加快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州供销联社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及党组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等文件51个,健全“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社向纵深发展。扛实廉政责任。扛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健全廉洁文化、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巡察整改等工作机制,一体推进“三不”体系建设。全年供销系统无违纪违法人员。创新党建方式。制定《高质量党建引领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等系列措施,专设基层党建科,扎实推进“党建+供销”试点,实施“党建入章”工程并完成社企、基层社37个。深化“两场革命”。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干部“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推动供销干部“担当实干、争先跨越”,汇集改革发展强大合力。

  2.深化改革夯基础。深化“三位一体”试点。州社及13县市均制定试点方案,新增试点单位23个,撬动信用贷款申贷规模近2亿元,实际投放0.5亿元。加快推进社企改革。制定《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实施办法》及10项重点改革任务清单,推动资产变资源、资源变资本、资本变资金,不断增强社企经济实力。社企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收总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6%、4.2%、7.4%。建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着力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乡镇为重点、村级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体系,申报项目36个6.1亿元。泸西县成功列入国家级县域流通服务经营网络强县名单。建水、泸西、元阳等县市积极谋划推进一批项目。

  3.振兴战场展作为。服务农业。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全面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全州改造提升基层社13个、新建村级基层社50个、新建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3个、规范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61个、新增土地全托管面积 1.5万亩,新增农化服务面积6.8万亩。服务农村。发挥供销优势,因地制宜实施土地托管、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农产品电商等服务。2022年新建电商服务站(基地)22个,新建庄稼医院13个,新建或改造乡镇综合超市10个,新建或改造批发集贸市场7个,销售肥料77.2万吨、农药4155吨、农膜5156吨,新建废旧物资回收网点25个。服务农民。运用供销渠道销售农特产品助农增收,其中,从生产者购进农产品90.3亿元,售给农民农业生产资料26.6亿元,帮助农户销售生鲜农产品72.9亿元,运用“832”“云品惠”等电商平台销售脱贫地区农特产品1567.7万元。发布《州内特色农产品供求及价格信息》36 期,开展“抗疫情 保春耕”优质化肥销售补贴活动并直补农25万元。

  4.安全发展守底线。疫情安全,有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供销经济发展,制定《积极应对疫情确保供销经济稳定高质增长36条措施》等文件,全系统组织捐赠价值30万元物资驰援河口、上海等地,河口、金平、绿春自觉参与当地疫情防控,建水、泸西主动请缨参战保供,力保疫情防控、守住群众安宁。生产安全,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供销系统安全生产责任监管措施20条》等文件,扛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内全州组建安全检查组259个次,检查企业465户次,查出一般性问题隐患457处,全年全系统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经济安全。聚焦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制定合作金融风险防控9项机制、社企重大事项报告等文件,牢牢守住供销经济、合作金融安全。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扛牢意识形态责任,研判意识形态工作17次,开展形势政治教育4次,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无舆情。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仍不到位。对绩效评价工作不够了解,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还不够清晰,尤其是对“效”的理解不够,过多考虑是否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对通过工作任务的完成体现财政资金的效益和效果方面考虑不够。

  2.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培训,在科学制定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对绩效进行评价等管理工作熟悉程度还不够,致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滞后。

  3.项目及预算编制不够精细。由于对指标库掌握不熟,部分业务科室在编制项目及预算时,经费支出科目不够细化,对项目申报产生不利影响。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推进项目实施,建立健全项目的业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2.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设置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根据科学量化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价,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和评价考核相关工作。二是高度重视项目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制定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管,确保预算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3月10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