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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地震局

发布日期:2021/02/2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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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我局对2020年实施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0年,红河州地震局共实施了二个项目,分别是2020年地震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020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项目(省对下转移支付)。 

  1.地震工作专项经费 

  根据九届州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纪要,州财政每年安排地震工作专项经费80万元用于推进红河州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此项目是红河州地震局经常性项目,主要是承担红河州地震局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应急处置的相关保障工作,包括科技、后勤、档案、宣传、法规等相关工作,确保地震工作正常运行。 

  2020年地震工作专项经费合计54.4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48.00万元,上年结转6.46万元。受疫情影响,本年项目经费下拨时间较晚,红河州地震局按照工作计划,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开展相关工作。全年共支出53.62万元,年末结转0.8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文澜地震观测站运维管理支出4.30万元、防震减灾科普宣传5.00万元、全州应急指挥及信息系统运维管理27.83万元、地震监测设备2.00万元、群测群防工作10.10万元、全州地震系统人员业务培训4.39万元。 

  2.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 

  2020年7月,省局5.00万元资金下拨到州级财政,用于开展科普宣传及示范点建设。 

  州财政局和州地震局联合下发文件,下达全部资金给建水、石屏、红河、元阳、绿春五个县地震局,5.00万元已全部用于五个县地震局开展科普宣传及示范点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地震工作专项经费 

  (1)做好蒙自文澜地震观测站(白露脚村)运行维护各项工作,确保台站安全,仪器正常运转,资料连结可靠。 

  (2)督促指导县市地震局做好监测设备、信息网络及应急与会商系统设备的维护、维修等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及业务工作系统正常运转,确保全州地震监测资料连续率与完整率达到95%以上。 

  (3)督促指导县市做好台站基础资料收集、前兆资料跟踪分析、监测日志填写等日常监测工作。 

  (4)加强震情监视跟踪工作,编制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完善地震预测指标体系,并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年度震情跟踪工作。 

  (5)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地震局震情会商制度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各类震情会商会,分析研究震情形势,上报会商意见。 

  (6)认真做好地震宏微观异常调查核实,按照省地震局要求做好零异常上报工作。 

  (7)加强全州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贯彻落实地震宏观测报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全州地震宏观测报网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按管理办法完成工作的测报人员兑现工作报酬,确保地震宏观测报工作顺利开展。 

  (8)组织开展好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及震情跟踪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县市抓好整改。 

  (9)指导、协助、督促全州各级各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州局不少于5次。 

  2.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 

  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及示范点建设。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地震工作专项经费 

  红河州地震局是项目管理和实施单位,局党组负责项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宗继伟为项目负责人,科室及中心为项目实际实施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主要负责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群测群防工作、信息网络运维管理等工作,震害防御科主要负责全州抗震设防监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运转和协调工作。上半年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工作仍按照年初计划逐步推进,资金下达后,加快了工作进度,圆满完成项目目标。 

  2. 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 

  红河州地震局为项目管理监督部门,建水、石屏、红河、元阳、绿春5县地震局为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任务目标,红河州地震局对绩效目标进行分解,建立相关绩效指标体系,按照省局要求,对项目实施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虚列、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项目评价对象为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州本级实施项目地震工作专项经费和2020年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等情况 

  本次自评工作本着真实客观原则,确保自评工作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结果客观。对于州本级实施项目评价标准,主要是按照年初项目填报的绩效目标,结合州财政局下发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进行(详见《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评价标准,主要是按照省级下达项目绩效目标,结合红河州地震局分解绩效目标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地震工作专项经费 

  通过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确保项目按照年初预定目标稳步推进。项目完成后,按照财政要求,组织业务科室填报项目自评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依据。 

  2.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 

  按照省级要求,对项目实施运行监控,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目标。项目完成后,要求项目单位填报自评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地震工作专项经费 

  年初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20年地震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2.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单位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任务,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地震工作专项经费 

  (1)年初及时召开2020年全州地震工作会议,对全州地震业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2)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能力建设。一是配合省地震局加快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云南子项目红河州项目建设工作;二是加快推进石屏乾阳山地震观测站洞体观测项目第二期建设工程;三是绿春、元阳、红河3县地震观测站已经全部完工,安装的二氧化碳观测设备及AETA多分量地震监测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3)加强地震监测设施运维管理。及时做好监测仪器故障维修报修工作,按时完成地震监测资料的分析、处理、报送,做好宏微观零异常核实、报告和震情跟踪月报等震情跟踪相关资料信息的传输和报送。全州报修前兆观测仪器2起,排除强震台故障6次;上报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干扰库各55份,宏微观异常核实报告11份。全州仪器正常运转率、数据完整率均超过97.00%。 

  (4)强化震情跟踪监视工作。按照《红河州2020年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将震情监视跟踪任务措施、工作责任细化到人,检查、指导全州地震系统做好震情跟踪监视工作。认真落实震情会商制度,定期开展周分析和月会商、年中年度会商,不定期开展专题会商和震后紧急会商,密切分析研判震情形势,发现重大异常或震情,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共参与省地震局周会商、专题会商等各类视频会商12次,组织州级视频月会商12次,越南4.7级、绿春4.4级地震震后趋势会商2次,上报《震情反映》12期、年中、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各1期、《震情跟踪月报》12期。 

  (5)加强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对全州164个定点地震宏观测报点进行监测内容及布局优化,优化为111个点。兑现了全州定点宏观测报员劳务费10万余元,对稳定宏观测报员队伍起到积极作用。 

  (6)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扎实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州地震系统开展集中宣传100余次,科普讲座40余场次,展出宣传展板80块,播放科普视频1000余次,发放科普资料110600余份,受众到达135845人次。其中,州地震局组织的宣传活动10次,开展科普讲座5场。二是投入5.00万元印制17000余份宣传材料用于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7)继续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工作。9月24-25日,配合省地震局在蒙自举办2020年全省第2期地震监测业务培训班,州地震局及泸西、弥勒、开远、蒙自、建水、石屏、红河7县市业务人员参加培训。10月15-16日,我州举办了红河州防震减灾工作业务培训,其中邀请了省地震局李兆隆、曹彦波两位专家就灾害预评估工作进行授课,全州40余人参加了培训。11月17日,举办了红河州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编制视频培训会,特邀省地震局专家张建国研究员到蒙自进行授课。11月26-27日举办全州震情跟踪工作业务培训,邀请省地震局著名专家付虹研究员亲临授课。 

  (8)参加全省地震业务评比获得好成绩。我州地震监测工作参加中国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地震监测质量评比获得全国第一名1项,全省第一名2项、第二名1项、第三名3项、流体学科综合奖及县级强震动台运维优秀奖各1项,全州地震监测质量位居16州市前列;州地震局预报效能和年度趋势研究报告连续三年获得全省前三名;《红河州地震业务管理系统V1.0的开发和推广运用》获得2020年云南省地震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二等奖(一等奖空缺);州地震局获2020年度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二等奖(总排名第二名),并荣获地震监测预报专项奖。 

  2.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 

  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科普资料40000余份,创建县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8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地震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是红河州地震局经常性项目,每年项目申报前,局党组要求科室、中心根据当年工作情况,未来工作计划提出资金需求方案,设立相应绩效目标,并经局党组审核、研究后上报。项目申报成功后,根据当年项目经费,进一步修改完善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 

  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是省地震局、省财政厅根据省级安排的防震减灾工作专项转移支付经费情况,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统筹分解下达经费到州市级,并提出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下达我州后,州地震局、州财政局组根据省级下达的经费及绩效任务目标,结合红河州实际,将资金及项目绩效目标一并分解相关重点县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度实施、管理项目均正常运转,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红河州地震局2020年度实施、管理项目产出情况均实现相关绩效目标,所定绩效指标均圆满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地震工作专项经费和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的项目效益主要是社会效益,是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公益性项目,主要为政府处置地震灾害事件提供有效的决策服务保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重视绩效跟踪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整改,确保绩效目标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绩效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二)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步伐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与角色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验,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产生各种错误,导致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 

  七、有关建议 

  建议州财政局多安排绩效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红河州地震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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