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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2019年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0/05/1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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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2号)要求,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作为交通运输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4月20日,收到州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相关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2号)要求,并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财预〔2015〕97号)及《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红财预〔2015〕98号)及我单位制定的绩效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及时开展了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同时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局属相关单位,并要求各单位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及公开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

  (一)绩效自评项目资金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均由财政直接支付或转移支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及各市县。

  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落实专项资金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实现了项目资金自评全覆盖,项目资金共计13,019.02万元,范围分别为:

  1.《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9年交通项目州级预算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19〕17号)下达的2019年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州级补助资金4,949万元,其中:下达十三市县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2,278万元,下达十三市县公路水毁抢险保通资金100万元,下达蛮耗至金水河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蛮耗至金水河二级公路工程款874万元,下达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工程款1,125万元,下达州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PPP项目绩效考核专项补助100万元,州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50万元,州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运输工作专项补助300万元,州造价管理中心农村公路造价审定专项补助3万元,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5万元和打非治违专项经费20万元,州交通运输局质监站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专项补助15万元,州高管局州内高等级公路病害巡查和评估专项补助20万元,州公路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补助17万元,州路政支队路政工作专项补助18万元,州航务处(州海事局)水运航道勘察定级专项补助10万元和被装购置费4万元。

  2.《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工程款》(红财预指〔2019〕004号)下达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工程款4,000万元。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元绿二级公路项目建设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19〕100号)下达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工程款2,000万元。

  4.《州交通运输局铁路和民航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19〕259号)下达州交通运输局铁路和民航工作经费20万元。

  5.《退休人员护理费》(红财预指〔2019〕532号)下达州交通运输局退休人员高朝荣护理费0.02万元。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19〕57号)下达州交通运输局滇中城市群快速通道高速公路项目(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500.00万元。

  7.《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19〕107号)下达州交通运输局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550万元。

  (二)绩效自评项目基本情况

  我部门开展的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涉及23个单位,24个项目,分别为:

  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2,278万元,实施单位13个市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水毁抢险保通资金100万元,实施单位13个市县交通运输局;

  蛮耗至金水河二级公路工程款874万元,实施单位蛮耗至金水河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工程款7,125万元,实施单位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高速公路PPP项目绩效考核专项补助100万元,实施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50万元,实施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综合交通运输工作专项补助30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农村公路造价审定专项补助3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5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打非治违专项经费2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专项补助15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州内高等级公路病害巡查和评估专项补助2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补助17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地方公路管理处;

  路政工作专项补助18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路政管理支队;

  水运航道勘察定级专项补助1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航务管理处;

  被装购置费4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航务管理处;

  州交通运输局铁路和民航工作经费2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退休人员高朝荣护理费0.02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滇中城市群快速通道高速公路项目(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经费50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项目前期费50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项目前期费50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金平至金水河高速公路项目前期费40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前期费5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普洱至蒙自铁路项目前期费10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三)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实现了项目资金自评全覆盖,自评结果如下:

  自评结果为优(自评分≥95分)的项目23个,自评结果为良(85≤自评分﹤95)的项目1个。各项目自评情况详见《红河州2019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一)主要经验

  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委陈豪书记对红河发展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要求和“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思路,紧扣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主题,结合州委“5+1”大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全力实施“县县通高速、南北通航空、州府通高铁”总体安排,奋力开启红河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征程,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2019年州本级财政资金预算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项目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期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违法乱纪问题。

  (二)存在问题

  2019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计划开展的交通运输项目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与财政安排资金不足矛盾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下一步我部门将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科学编制预算方案与项目绩效目标体系,严格审核后上报预算方案。预算下达后认真执行,强化监督,做好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及时纠正运行偏差,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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