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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汇总)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0/05/1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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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2019年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内设科室11个加1个机关及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建设科、综合运输科、综合管养科、安全监管科(应急办公室、水上搜救应急中心)、财务审计科、铁路科、民航科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下属事业单位7个: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红河州地方公路管理处、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红河州地方海事局、红河州航务管理处、机构改革并入的红河州民航发展中心和原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因编制人数限制,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日常核算及决算并入我局局本级、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单位主要职责为以下: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

  2.组织拟定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定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定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州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州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州级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州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州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按照权限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7.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定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州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9.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邮政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州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一是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州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二是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州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需要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部门和发改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州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

  (3)与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州水利局牵头会同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区域内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9年,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部门整体支出目标设立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共设置19个指标;

  二是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共设置6个指标;

  三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共设置1个指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300.52元,其中:本年收入18,300.52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300.52元,其中:基本支出2,951.52元,项目支出15,349.00元。

  2.年度收入情况。2019年全年收入共计6,272.87元,其中:财政拨款6,265.87元。

  3.年度支出情况。2019年全年支出共计6,634.06元,其中:基本支出3,527.86元,项目支出3,106.2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我部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制定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办法》《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及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补充办法和预算管理、费用报销、专项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相关业务流程图,构成了我部门内部控制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2019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我部门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二)自评组织过程

  我部门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及州财政布置安排后,通知并组织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开始着手组织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开始收集数据,开展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委陈豪书记对红河发展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要求和“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思路,紧扣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主题,结合州委“5+1”大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全力实施“县县通高速、南北通航空、州府通高铁”总体安排,奋力开启红河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征程,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稳健有力,交通投资实现高位增长。聚焦目标任务,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配套资金,着力促进有效投资,多项交通行业主要指标均超额完成任务,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持续高位增长。2019年全州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5%,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的22%,在全州重点行业中增幅排名第一。运输结构持续优化,全年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188.2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4.62%,增幅居全省第三。完成招商引资5.5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10%。

  (二)苦干实干,重大项目得到加速推进。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高速公路、农村公路、铁路、民航为主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方面:石林至泸西(红河段)、弥勒至泸西(二期)高速公路如期建成通车,元江至蔓耗(红河段)、蔓耗至金平、建水(个旧)至元阳等6条由州级主导建设的在建高速公路稳步推进,弥勒至玉溪、猛醒至江城至绿春(李仙江至绿春段)已开工,新增高速公路里程46公里,全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742公里,位居全省第三。峨山至石屏至红河、泸西至丘北红河段、河口至马关、金平至金水河、屏边至河口5条高速公路工可已通过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省发改委评审。铁路方面:弥蒙铁路自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34亿元,2019年完成投资23亿元;昆玉河铁路玉溪至河口段设备补强改造工程项目全面完成,昆明至河口全线开行“复兴号”动车;蒙自至文山铁路完成预可研编制并报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审查;普洱至蒙自铁路已完成预可研、可研编制工作,并纳入了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民航方面:红河蒙自机场,可研报告已启动军方报审程序,资金筹措方案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用地预审报件已报国家自然资源部待出具审查意见;元阳民用机场,立项请示已由国务院、中央军委转办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待审批。

  (三)精准到位,行业扶贫任务全面落实。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服务乡村振兴”目标,立足行业优势,全面抓好行业扶贫工作,加速推进直过民族(沿边)地区通硬化路、窄路基路面改造工程、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重要县乡道)、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等一批事关民心民生的交通行业扶贫工程,全年完成新改扩建农村公路1412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501公里。2019年拟脱贫出列的416个行政村安防工程已全部实施完成。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抓好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资金到位、人员到位,2019年投入挂钩帮扶物资、资金共计237.5万元,挂钩帮扶村容村貌较大改观,群众生活明显提升。

  (四)统筹推进,运输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全面落实《红河州“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力促群众出行更加安全、更加便捷、更加舒畅。2019年投入农村公路养护经费11753万元,全州农村公路养护列养里程达2万公里以上,全州建制村客车通达率达99.4%。扎实推进农村美丽公路建设,全州首条美丽公路(个旧至元阳梯田景区公路)绿化提升完善工程全面完成。认真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19年全州收费公路累计减免364万辆,减免费达19168万元。协调铁路部门发展公铁多式联运,2019年开远车务段共运送货物328万吨,让利企业9990万元;开行中亚班列955列,运输货物39.7万吨。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全州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60%以上。推动道路客运网约车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全州共许可网约车实体公司32户。推动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2019年全州出入境货运车辆数近18万辆,出入境货运量近392万吨,同比增长33.59%。提升智慧交通服务能力,“一部手机游云南”深入实施,全国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省界收费站改造工程全面完成,ETC安装率完成交通运输部下达的目标任务的104.1%。邮政业务加速发展,全州邮政行业业务总量、邮政业务收入分别完成7.25亿元、5.3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5.38%、21.22%。

  (五)守住底线,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把提升行业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重点,全面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扎实推进法治交通、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建设。公路水路运输、工程建设和养护、邮政寄递等行业监管更加规范高效,“品质工程”“平安工地”创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农民工工资保障等系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稳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深入推进,2019年共淘汰国三以下柴油货车1184辆。公路应急保通扎实有效,路产路权维护积极有力,春节、中秋、国庆等特殊时段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有力有效,重点领域安全管控力度不断强化,全州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严格落实国家、省、州“放管服”改革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取消、调整交通行业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动态调整,面向社会公示,提升服务水平。“互联网+”交通运输发展迅速,简政放权、互联网+监管、一网通办、证照分离等各项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不断加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

  (六)政治引领,党建水平全面提升。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教育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始终坚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从严抓好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州委倡导的“七种作风”得到持续发扬,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人”良好形象得到持续展现,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的团结干事良好氛围得到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得到有效巩固,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荣获“优秀单位”等次。始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全面完成,“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凸显,局机关二支部荣获州直机关 “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称号。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始终对标模范机关要求加强行业内部建设,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得到持续巩固提升,局机关连续五届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荣获 “第一批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三、存在问题

  2019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个别资金下达时间晚,接近年底到账,难以形成支出。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下一步我部门将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科学编制预算方案,严格审核后上报预算方案。预算下达后认真执行,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功能。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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