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红河州(本级)2020年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有关文件要求,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告,实现阳光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红河州本级2020年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开。公开文件情况如下:
文件名:《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红河州本级2020年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号:红财发〔2021〕22号
文件类型:审计整改文件
红河州财政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