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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3/1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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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州工作要求。

  2.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党建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和所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管理工作。

  4.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信访维稳、法治建设、国家安全、平安建设、老干部和保密等工作;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5.编制并组织实施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制定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产业发展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理制度、服务措施和其他实施细则。

  6.负责编制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7.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权限,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财政金融管理;负责蒙自经开区本部核心区(本部核心区,即产城融合区和大屯—雨过铺片区)和红河综保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投资管理和经济运行等工作;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协调和配合海关等有关部门支持红河综保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的发展,指导监督红河综保区内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保税业务;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依法监管蒙自经开区本部核心区和红河综保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协助属地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8.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安排,负责对蒙自经开区本部核心区和红河综保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蒙自经开区本部核心区和红河综保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属地政府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辖区内不属于本部核心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由属地政府管理。

  9.负责做好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维护,按规定发布公共信息,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10.依法行使上级部门赋予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行政审批权。

  11.指导、协调和管理有关部门设在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12.完成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党工委、管委会设 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政局、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应急管理局、保税业务局、口岸服务局。2个下属的事业单位,分别是综合服务中心、发展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增长,着力打好经济发展攻坚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稳增长政策措施,按照《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稳增长促发展责任制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好领导分片区挂钩服务重点企业制度,加强调研指导,加强分析和预判,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加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管理,做好工业经济运行动态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二是全力抓好在建重点产业项目建成投产、达标达产。同时,紧盯品悦米线、万翔光伏支架、桥架、电线电缆、昊华风电、全球IC芯片保税维修、蓝牙耳机项目等项目建设的建设进度,推动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40kt/a铝电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尽快投产,锡化工有机锡翻番工程等项目加快实施,项目尽快形成新的投资和产值增量。三是抓好重点企业、改扩建项目、新建投产企业的服务工作,督促企业应产尽产,拉动存量有效增长。并积极协调蒙自、个旧及开远等相关县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做好相关企业的纳规申报,发挥投资效益,形成增量支撑。

  2.抓项目,着力打好产业提质攻坚战。一是严格落实项目挂包推进责任制,研究制定《2023年重点项目挂包推进责任制方案》,按照确定的项目开工计划和推进计划,强化督查调研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动态管理和调整项目表,确保签约项目快速落地、落地项目尽快开工、开工项目尽快投产。二是加快已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牢固树立项目意识,必须坚持大抓项目和项目为王的鲜明导向,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建设推进力度,加快投资进度,特别是加快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金风风电装备、品悦米线、科技孵化园(二期)、锂电铜箔基础设施(二期)项目等投资较大项目的建设进度。三是加快项目的入库纳统。督促企业完善开工前前期工作资料,紧盯邦德半导体石英坩埚生产项目、万翔桥架、艾草加工项目、全球IC芯片保税维修、蓝牙耳机项目等项目开工进度,与投资促进局加强对接,及时掌握项目洽谈签约进度,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及时将开工项目入库纳统。

  3.促投资,着力打好招商引资攻坚战。聚焦重点产业大抓招商,把项目引进和储备工作放在全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立足产业基础和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围绕经开区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和综保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三大产业,包装谋划一批新项目作为招商重点,加快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工程,加强外资外贸等外向型项目引进力度,着力推进招大引强工作和项目落地建设。以产业链链长制工作为抓手,锚定目标企业和项目,延伸产业链条,谋划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有实施条件、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协助投资促进局做好对大项目、好项目的引进,加快一批色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电池产业方面的项目签约落地。

  4.强开放,着力打好对外开放攻坚战。一是持续建设好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高水平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做优电子信息和特色装备制造等园中园。二是持续加强“四区联动”发展。充分挖掘“四区”联动发展的内在潜力,加强在制度、政策、产业、项目、人才的对接联动,把四区改革创新经验相互进行复制推广,合力构建对外开发、功能互补、产业联动、政策共享的联动发展格局,探索建立飞地经济管理模式,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引领和示范,形成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强劲动力。三是用好用活世贸组织规定的原产地规则,支持“四区”外贸企业加强跨境产能合作,到南亚东南亚国家建立物流、仓储、包装、冷链、配送一体化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钢铁、冶金、电子信息产品等优势产能在外形成集聚,提升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四是推进“市区融合、产城融合”互动发展。推进与所在县市“规划共绘”“基础共联”“产业共兴”“资源共享”,超前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产业配套、生产保障和生活服务功能。

  5.优服务,着力打好营商环境攻坚战。一是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不断加强推动项目建设的效率。着力突破开展项目“容缺审批”的工作,解决制约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金风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快速推进的要素保障问题。二是认真践行全州“下沉一线、助企纾困、办事为民”行动,积极开展干部职工联系服务园区企业全覆盖工作,聚焦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助企纾困解难题,在政策运用、纳税等方面对企业加强指导、监督,帮助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持续为企业提供供水、供电、通讯、招工等服务,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软硬件条件。三是按照深化“四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行“小机构、大服务”服务型管理模式,积极协调解决承接州级赋权所需的机构和人员问题,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园区内部管理、市场管理,实现园区管理模式的换代升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在职实有22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19人。聘用制人员46人,劳务派遣1人,临聘人员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8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3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02.13万元,政府性基金2629.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云编〔2021〕32 号)和《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云编〔2021〕31 号)精神《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22〕8 号精神),中共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共红河综合保税区工作委员会、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四块牌子,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故为新成立部门,无上年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318.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8318.6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021.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297.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318.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31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34万元,项目支出66326.32万元。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1591.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用经费支出等。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371.00万元,主要用于党务政务及机构运行支出。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战略规划与实施2023年预算数为94.95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战略实施等支出。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2023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一体化系统维护维修费用。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中介清算土地增值税费用和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为34.39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行政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为8.61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6.34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43.17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支出。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62.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数为22.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2023年预算数为359.6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费用。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23年预算数为351.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费用。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4498.9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建设费用。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3年预算数为28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卫生清扫作用。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23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相关委托业务费用。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产业发展2023年预算数为12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园区企业产业发展。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7842.65万元,主要用于兑现园区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7842.65万元,主要用于兑现园区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601.74万元,主要用于兑现园区开放发展、对接外企的费用。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37.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2023年预算数为121.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安全监管支出。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4.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1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0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0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0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重点项目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专项经费。加快已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牢固树立项目意识,必须坚持大抓项目和项目为王的鲜明导向,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建设推进力度,加快投资进度,特别是加快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金风风电装备、品悦米线、科技孵化园(二期)、锂电铜箔基础设施(二期)项目等投资较大项目的建设进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6.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9.业务费,指为保障办公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0.13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政务运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保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33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78万元,固定资产6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300201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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