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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审计局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红河州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02/19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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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审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审计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审计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审计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1.主管全州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和州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州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法规草案。

  3.向中共红河州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州长提出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州委和州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级和州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州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州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财政和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州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州级投资和以州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州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州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州政府规定的州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州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州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与县(市)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市)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全面工作,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省、州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州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全州统筹力度,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审计局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单位,为正处级。中共红河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红河州审计局。红河州审计局设16个内设机构和州委审计委办秘书科,具体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规科、审理督查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人事科、州委审计委办秘书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聚焦“六稳”“六保”要求,扎实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动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二是聚集“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审计。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年度计划安排部署,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审计,促进资金高效安全使用,确保政策和项目建设管理落实见效。三是聚焦“提质增效”,扎实开展财政预(决)算审计。按照“年年审”“常监督”要求,审查全州各级财政部门2020年度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促进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聚焦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扎实开展部门预算审计全覆盖。紧扣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过“紧日子”要求,促进科学从严编制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五是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着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客观反映问题,准确界定责任,审慎作出评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六是聚焦“绿色生态靓州”建设,着力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文明建设审计。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关于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精神,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七是聚焦“民生民本”,持续开展社保基金绩效审计。围绕规范社保基金运行秩序,提高社保基金使用效率目标要求,重点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审计。八是聚焦“六个大抓”,着力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密切关注重大战略实施、重要改革深化、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保障、政策措施配套衔接等重要事项,聚集重大投资项目开展投资审计。

  2.坚持政治立审,牢牢把握审计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审计监督的全过程。

  3.坚持“两统筹”,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坚定不移加强全州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的统筹力度,整合内部审计、县市审计机关审计资源,为全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夯实基础。

  4.坚持巩固提高审计质量,发挥审计成果“建设性作用”。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加强过程管控,优化审计工作流程,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着力拓展审计整改成果运用的广度深度,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发挥审计成果建设性作用。

  5.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做好督促整改“后半篇文章”。着力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加强审计整改的制度,强化专业督促整改职能,推动审计整改责任的常态化。

  6.坚持从严治审,强化审计队伍建设。以“三立”精神为标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持之以恒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等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强化审计现场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审计局编制2021年单位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单位财务总收入214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7.3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单位财务总收入增加160.64万元,增长8.09%,主要原因是红河州审计局审计人员增加,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2020基本支出为1,109.26万元,2021年1,244.19万元,增加134.9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147.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17.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8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7.45万元(本级财力1,708.5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08.9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0.64万元,增长8.09%,主要原因是红河州审计局审计人员增加,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总支出2,147.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1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93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增加2人,基本支出相应增加;二是行政人员职务职级调整,事业人员按规定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873.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8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审计处罚成本性支出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723.87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审计局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补贴、交通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绩效目标考核奖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审计业务464.36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审计局审计项目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审计管理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所需的差旅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事业运行128.28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其他审计事务支出400.72万元,主要用于全国文明单位奖励补助经费支出,以及审计局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00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审计局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0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43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审计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审计局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1.65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审计局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2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71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审计局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审计局职工其他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3.28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审计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总额3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49万元,较上年减少0.62万元,下降3.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审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98万元,较上年减少0.44万元,下降3.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9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结合上年度支出情况,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审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1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3.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1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3.1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是,虽然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但是随着交通不断发展和完善,公共交通工具比公务用车更为便捷安全,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强,多个项目同时开展审计,审计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公务用车需求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审计局审计业务经费:一是在预算年度内,通过开展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在59篇以上;二是结合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确保在年度内完成年度审计项目59个以上;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效能,认真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在90%以上;四是进一步强化采购管理工作,购置计划完成率95%以上;五是通过开展审计业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确保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50项以上;六是认真开展各项审计业务工作,确保年度综合考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职能职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2.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审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7.29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公用经费133.45万元),增加13.84万元,增长10.37%,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2人,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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