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21年部门预算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会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建筑、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依法监管和前期考察。
5.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6.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剿、征购、管理。
7.认真完成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红河州编制委员会》(红编〔2015〕15号),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为红河州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相当于正科级。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21年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文物古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和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1.继续做好文物工作“五纳入”工作,抓好文物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文物干部文物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增强文物保护的本领。
2.继续推进个旧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开展红河州石窟寺专项调查工作。
3.启动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推荐工作。
4.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5.做好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开展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
6.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全州文物建筑安全,全面提升文物建筑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7.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72万元,同比增长7.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10类 卫生健康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7.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7.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2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7.25万元(本级财力237.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99.29万元,减少61.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费成本补偿没有反映在预算收入中。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7.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1万元,与上年238.29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驻村扶贫队员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直接划拨给州扶贫办。2.水电费和物管费直接划拨给州事务管理局。3.本年新增卫生健康支出等。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61万元,增加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费成本补偿没有反映在预算收入中。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70204—文物保护”2021年预算数为181.76万元,较上年241.73万元执行数减少59.97万元,主要是本年收费成本补偿没有反映在预算中。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17万元,增加0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1.26万元,与上年数20.85万元执行数对比增加0.41万元,主要是工资变动。
4.“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9.37万元,比上年0万元执行数增加19.37万元,主要是上年没有这个款项,本年新增的。
5.“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14.69万元,比上年13.78万元执行数增加0.91万元,主要是工资变动。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9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不计划安排专业人员出国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逐年递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编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局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40万元,缩减变动主要原因: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本年在预算时财政直接扣减划拨给相关部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河州文物管理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