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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州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发布日期:2022/07/25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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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减灾工作;承担全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管理工作,以及红河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职任务;编制全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发展规划;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新药剂、新技术推广和业务培训。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健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机制,坚决遏制重大林草生物灾害的入侵和扩散,健全监测预报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推进联防联治、社会化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群众对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满意度大于等于90%。完成省林草局下达的草原生物灾害防控任务。

  1.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管理机制。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作用,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落实好政府和林草部门“双线”责任制和“谁经营、谁防治”的制度,推进全州防控工作创新发展。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森林法》以及《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的良好氛围,完成州林草局下达的宣传任务。

  3.加强监测预报工作。认真落实监测预报制度,建立较为完备、覆盖全州主要林区的监测预报体系。在人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监测数据,发布主测对象的短期灾害预报信息。按时完成春秋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应用精细化管理平台开展松材线虫病调查数据采集、分析、传输和图片处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组织开展全国首次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按照国家林草局的要求,2021年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的制定、普查技术培训、筹措普查经费和做好普查准备等工作,按期完成年度普查任务。

  4.强化检疫管理和执法工作。继续开展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打击违反检疫法规行为。探索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行动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督促每个县市至少办理1起违反检疫法规的行政案件。

  5.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重点抓实“一虫一病”防控工作,北部县市抓实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力争不发生重大林草生物灾害疫情;南部县市抓好蝗灾防控工作,一旦蝗虫迁飞入侵,及时组织应急防治。切实做好检疫性和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加强八角、核桃、油茶、橡胶等经济林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工作,为林业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推广使用食叶害虫的无公害防治措施,提高生物防治比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2021年机构情况无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48,212.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8,114.49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15元,占总收入的0.01%。

  2020年度部门收入合计1767677.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7591.11元,占总收入的80.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0086.67元,占总收入的19.80%。

  2021年本年收入比2020年本年收入减少719465.14元,负增长40.70%,收入减少主要原因:2020年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导致丧葬及抚恤补助资金增加、2020年省林草局拨入黄脊竹蝗监测防治资金导致其他收入增加,2021年没有这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23,773.93元。其中:基本支出773,432.78元,占总支出的68.82%;项目支出350,341.15元,占总支出的31.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1年本年支出1,123,773.93元,比2020年本年支出1832057.85元,减少708283.92元,负增长38.66%。减少主要原因:2020年支出退休人员去世丧葬及抚恤补助资金和省林草局拨入黄脊竹蝗监测防治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3,432.78元。与2020年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2736.65元比,减少39303.87元,负增长4.84%,主要原因是:2021年2月调出1人,2021年9月调入1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2021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6705.78元,占基本支出的91.37%。与2020年人员经费支出762115.65元,减少55409.87元,主要原因:2021年2月调出1人,2021年9月调入1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2021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727.00元,占基本支出的8.63%。与2020年公用经费50621.00元,增加16106.00元,主要原因: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341.15元,比2020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9321.20元,减少668,980.05元,负增长65.63%,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林草局拨入黄脊竹蝗监测防治资金导致收入增加,2021年没有这项收入。

  2021年红河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涉及三个资金项目,共计350000.00元,其中:2021年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5,000.00元、培训费、办公费、委托业务费支出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346.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3484.85元比较,减少361137.92元。主要原因:2021年农林水支出减少235283.3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遗属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64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38,522.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2%。主要用于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和事业机构日常运行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1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出。本年在职职工工资标准调整,政策调资部分未列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0.00元,支出决算为2197.00元,完成预算的4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7.00元,完成预算的43.94%。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部门之间正常工作交流,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34.00元,下降2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4.00元,下降22.39%。减少的主要原因:新冠疫情影响部门之间正常工作交流,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19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市林草有害生物部门到州级公务出差接待4批次52人次,接待支出2197.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27.00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21.00元比较,增加16106.00元。主要原因: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办公物品和服务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物业费、水电费、邮电费和购买办公物品。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资产总额194108.21元,其中:流动资产628.73元,固定资产193479.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734.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57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8948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9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97.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本单位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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