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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 换发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红财非税发〔2020〕26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12/1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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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各县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 换发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非税〔2020〕1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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