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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1/1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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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办、消防救援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10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为确保今年全州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落地见效,现将《红河州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总体工作要求和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燕,3746546,49113947@qq.com)

  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红河州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总体方案

  为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消防、参与消防,建设平安红河,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和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为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消防力量。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今年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主题是“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荣耀十年·消防相伴”红河十大消防人物颁奖晚会

  11月8日,州消安委在五大中心小剧场举办“荣耀十年·消防相伴”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红河十大消防人物颁奖晚会,同时发布《红河消防这十年》专题片,展示消防安全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成效。

  各县市要结合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组织好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当组织线上活动。

  (二)“云上119”专题发布活动

  年内,利用广播电台开展“云上119”专题访谈,邀请州应急管理局、州教体局、州文旅局等部门共同通报近年来消防工作情况,介绍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本行业、系统工作部署情况。各县市消防大队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云上119”发布活动,专题发布“我们这十年”队伍建设发展和社会面消工作开展情况,并于11月期间上报支队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三)消防安全大直播活动

  策划三轮网络大直播活动,通过云南消防新媒体平台和红河消防新媒体平台开展针对搜救犬分队的日常、支队“荣耀十年·消防相伴”主题晚会、个旧“云游消防主题公园”三个直播活动,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支队筹办的直播活动,确保消防宣传月期间,每个阶段都有精彩活动,让广大群众云上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

  (四)百城百站大体验活动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各地要积极协调联系当地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民政部门将消防元素融入当地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各消防救援站要按照《云南省消防救援站开放工作的指导意见》尽快完善功能设置。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全州所有消防救援站、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主动邀请各界代表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针对不同的参观对象,编排具有相应教育意义的参观内容。在无其他外界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每周组织不少于1次的参观体验,消防宣传车在宣传月期间开展巡回宣传不少于20天。

  (五)全民消防“云”学习活动

  全面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各单位要组织发动本行业系统人员开展在线学习,发动居民群众、普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学生开展培训教育、参与答题。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上线使用率要达到100%,各地注册上线使用率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的7%,人均学习积分不低于1000分。

  (六)消防知识进校园活动

  教体部门、消防救援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班会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年底前,各县市要按照挂图作战清单要求完成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配发任务,推动平安校园创建,督促学校每学期安全教育不少于4课时,做到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落实”。

  (七)媒体聚焦活动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发动各级各类媒体参与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组成采访团,深入消防救援队伍一线,体验值班备勤、抢险救援和监督执法一线的基层消防指战员生活,深挖亮点,从不同角度开展新闻采访,制作相关专题,在各自平台上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推出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报道每类至少1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安全提示不少于200条(次)。各县市要利用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移动宽带电视开机画面、手机可视彩铃等方式向社会大众投放消防安全提示。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向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提示。红河消防各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宣传月专栏,请各县市积极配合推送一批反映各地119成效的高质量稿件和作品。

  (八)“消防志愿行”专题活动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各地要持续用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深耕优秀消防志愿服务项目。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与当地公安、民政、妇联、残联协调,依托基层派出所、街道、社区和居(村)委会,对辖区已掌握的老、弱、病、残、孤寡等特殊群体家庭,每周开展一次逐户上门防火检查,面对面送消防安全知识活动。针对村(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等小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和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组织开展全员消防教育培训。积极联合美团、支付宝、天猫优品、高德、顺丰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紧密的社会企业,共同开展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各部门要在本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各行业部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实施方案,将消防宣传月相关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督导、同考评,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10月28日、12月1日前上报;相关附件请按备注要求,电子版请报至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科彭燕(49113947@qq.com)。

  (二)创新形式手段。各县市、各部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要体现社会性和公众参与度,在继承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创新消防宣传手段,同时,要广泛宣传消防指战员在新时代立志报国、保持信念不变、使命不变、责任不变、荣誉不变的新形象、新风貌。宣传月期间,各县市除完成规定动作外,至少策划开展一项特色鲜明、影响面广、时效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自选动作”。

  (三)加强防疫措施。各县市、各部门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服从疫情防控大局,既要体现消防工作社会性和公众参与度,更要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灵活多样地采用线上活动的方式开展宣传,确保119宣传月活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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