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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举一反三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9/1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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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州属国有企业:

  2022年9月3日上午9时50分许,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龙泉社区椒树上村安置小区施工现场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现就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安全生产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必须狠抓的三件大事之一,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治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底线。

  二、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整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管理,组织企业精准排查整治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重大隐患。

  三、加强隧道施工隐患排查整改。交通运输部门和铁路、公路建设指挥机构,要重点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可能引发事故的滑坡、坍塌、支模失稳等重大隐患整改,督促相关参建方严格落实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等措施。

  四、加强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改。水利部门和滇中引水建管局红河分局要重点加强在建水利工程有关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风险较大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改。

  五、加强电力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整改。能源部门要组织抓好《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2〕55 号)的贯彻执行,重点排查整改安全风险不可控、事故隐患未治理、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六、加强园区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整改。各园区管理机构要重点加强园区在建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和“不顾安全赶工期”问题排查整改;加强已经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的厂房、园区核心区域内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危化品、燃气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要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

  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挂靠等行为,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动态监管,严厉查处“三违”行为和屡纠屡犯行为。

  八、严格用工管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明确具体措施,加强危险岗位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最大限度保障用工人员生命安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治理到位、风险防控到位,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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