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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8/1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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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贯彻落实《云南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是2022年度省政府对我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州安委会领导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现将贯彻落实任务分解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压实工作责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政治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落实责任为牵引,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逐条抓好落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运用明察暗访、专家服务、督查督办等手段,深入一线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攻坚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筑牢安全生产基础,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

  三、定期报送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统筹和调度,强化跟踪指导并及时评估。对照任务分工于每月19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200字内)报州安委办。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州政府对各县市和州级部门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郭愚,电话:3732829(传真),1*******879,电子邮箱:hhzawb@126.com。

  2022年7月27日

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清单

序号

内容 

任务分工 

主要落实情况(简要描述)

1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州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州安委办配合。各县市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负责,不再单列) 

  

2 

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纪委监委、委组织部、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安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分值设置不低于综合考评总分值的3.5%。 

委政法委、委宣传部、考评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 

委组织部负责 

  

5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党委常委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 

州委办负责,州安委办配合 

  

6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委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7 

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并加强督查检查。 

州安委办牵头负责 

  

8 

根据党委会议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州政府办负责,州安委办配合 

  

9 

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每季度至少分析、布置、督促、检查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州政府办负责,州安委办配合 

  

10 

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主动协调加强民航、铁路、电力、商渔船碰撞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 

州安委办牵头负责 

  

11 

支持安委会创造条件实体化运行,各级安委办设在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明确专门机构和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完善配套支撑保障措施,确保发挥作用。 

州委编办、州安委办牵头负责 

  

12 

依法依规抓紧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州商务局、州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13 

根据三管三必须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各行业、职能交叉领域、新业态新风险的监管责任部门。 

安委办、委编办牵头负责 

  

14 

牵头抓实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民爆物品等领域全链条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应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开展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评估,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要收回,酿成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应急能源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加强考核巡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州应急局负责 

  

17 

支持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抓紧上报审批。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纪委监委负责 

  

19 

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纪委监委负责 

  

20 

按照事故调查权限,在相应政府网站公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政府事故调查组负责 

  

21 

督促所管行业领域企业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依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州商务局、州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22 

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大事故直接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政府事故调查组负责 

  

23 

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应急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执法三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发生事故一律倒查上级公司责任。 

政府事故调查组负责 

  

25 

认真落实《云南省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聚焦省5个重点、16个行业领域、98项涉众的重大安全风险点,全面排查、分级治理,建立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项动态管理清单,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 

州安委办牵头负责,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盯紧守牢矿山、危化品、民航、道路和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行业领域,特别是对大班次煤矿、尾矿库头顶库、油气储备基地、群租房、客车客船、民航客机、高铁等存在的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安委会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 

州安委办牵头负责 

  

27 

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消防救援支队商务卫生健康委、教育体育局民政文化和旅游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报告本级安委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州商务局、州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 

发展改革委负责 

  

30 

部分传统产业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要贯彻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各行业的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重大产业布局要由国家主导,避免重复建设。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碱、合成氨、硝酸铵、氯酸铵等有毒气体和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对化工产业转移项目开展安全设计诊断,严禁工艺技术落后、本质安全水平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淘汰落后化工项目落地,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 

应急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33 

对地方政府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 

政府事故调查组负责 

  

34 

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能源局、应急局、州交通运输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执法三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 

级有关资质认证部门政府事故调查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驻滇、驻州和省属、州属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企业集团总部要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 

中央驻州企业和州属企业负责 

  

37 

中央驻滇、驻州和省属、州属企业带头建立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对下级单位、分包单位、外包工程、外来队伍、外协人员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 

中央驻州企业和州属企业负责 

  

38 

设置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举报电话和邮箱,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红河分局应急国资委、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执法三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9 

依法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监管,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支持推动提升产业工人安全素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0 

督促所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州商务局、州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41 

危险岗位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 

应急厅、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执法三处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按职责分工负责 

  

42 

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应急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执法三处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按职责分工负责 

  

43 

中央驻滇、驻州和省属、州属企业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要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中央驻州企业和州属企业负责 

  

44 

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精准治理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州商务局、州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能源局、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红河分局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执法三处、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45 

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能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执法三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6 

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决不手软,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州安委办牵头负责 

  

47 

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的腐败问题,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州商务局、州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48 

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完善用电、用工、运输、销售等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非法违法问题线索,建立从发现到查处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落实关闭取缔、吊销证照,停电停水等联合执法措施,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州商务局、州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能源局、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红河分局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执法三处、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强化精准执法,按照省市县三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突出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大呼隆”等粗放式检查。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州商务局、州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州粮食和储备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州气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执法三处、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开远车务段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50 

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严格专家管理、严查红顶中介,不得随意向地方和企业下达指令、提出要求。 

  

  

51 

梳理2021年以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企业和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企业名单,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 

  

  

52 

依据省安委办公布的2021年以来发生较大事故和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事故企业名单,在正常执法计划的基础上实施动态检查,年度内检查次数至少增加一次。 

  

  

53 

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异地交叉检查,充分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盗采、冒险作业等行为,对关停的矿山要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或巡查,严防明停暗采。 

  

  

54 

对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或落实临时性重点任务以及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动态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执法检查,不受执法计划、固定执法时间和对象限制。 

  

  

55 

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实际,各地要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不得层层转移下放执法责任,对个别地方不符合中央精神、简单撤销市级安全执法队伍的做法坚决予以纠正。 

委编办、应急局牵头负责 

  

56 

在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性、特殊性,不得简单撤并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州安委办牵头负责 

  

57 

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领导班子、充实专业干部、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尽快提高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州林草局、州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58 

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与消防执法联合执法机制。 

应急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59 

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渠道,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建立举报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等制度。 

应急财政负责 

  

60 

中央驻滇、驻州和省属、州属企业带头建立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中央驻州企业和州属企业负责 

  

61 

及时处理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州商务局、州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62 

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发现掌握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线索,及时抄告同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责任。 

应急负责 

  

63 

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要提请政府批准,对事故实施提级调查处理。 

安委办负责 

  

64 

以全省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为抓手,更加精准实施安全防控措施,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不得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封了之、一停了之、一查了之。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65 

出台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对情节轻微的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应急负责 

  

66 

加大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服务,提供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州商务局、州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粮食和储备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67 

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前期手续办理效率,严禁出现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级负有项目审批职责的部门负责 

  

68 

对已经建好、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手续不完善的煤矿,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要依法依规加快审批进度。 

州能源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9 

做好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疫苗接种等场所安全指导服务。 

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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