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89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改革委
文号
红政发〔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04-17
信息名称
《修订<红河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日前,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修订<红河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红政发〔2023〕11号)。为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相关内容,现就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红河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红政发〔2018〕26号,以下简称《细则》)自2018年5月发布以来,切实减轻了州内企业负担,激发了企业活力,有效促进了我州实体经济提质增效。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对《细则》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红河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主要修订内容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原第(十六)条政策措施调整为“(十六)鼓励、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参与构建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合作的风险分担机制。州财政出资建立与省级实体经济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相应的实体经济企业贷款补偿资金,联合省级风险补偿资金实现放大效应。风险补偿资金对实体经济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额度最高可达50%”。

  三、有关问题说明

  《关于修订<红河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政发〔2023〕11号)自发布之日(2023年3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