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89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红政办发〔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04-14
信息名称
《红河州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近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行动计划》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全州流通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乡村振兴深入实施,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仍然存在消费市场供给能力不高、消费潜力尚需挖掘、市场主体培育不足等问题,发展流通、促进消费是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有效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州实际起草了《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计划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全州消费规模稳步扩大、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市场主体发展壮大,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商业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跃上新水平。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实施六大行动,共22条具体措施:一是实施主体培育行动,发展壮大骨干企业、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大力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积极培育本土品牌;二是实施消费扩容行动,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开展网上购物节活动、支持会展经济发展;三是实施消费平台升级行动,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连锁经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四是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打造消费中心城市、特色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五是实施保供惠民行动,促进大宗商品消费、打造促消费活动品牌、保障基本民生消费;六是实施消费环境优化行动,简化商务活动审批流程、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强化促消费活动宣传、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3个方面,保障《行动计划》落地落实。

  三、主要亮点

  《行动计划》作为2023-2025年全州促消费工作的行动指南,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坚持目标导向。《行动计划》明确以下目标:一是消费规模稳步扩大,2023-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以上;二是消费结构加快升级,2022-2024年,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5%以上,全州网络零售年均增长25%以上;三是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到2025年,批零住餐企业达到5.2万家以上,其中限额以上企业634家以上,其中,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企业75家以上,超过10亿元企业15家以上,超过50亿元企业4家以上。

  (二)坚持问题导向。《行动计划》针对全州促消费工作存在的短板,包括市场主体发展滞后、优质供给不足、消费环境不优,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提质扩容的平台和载体不强,对消费新业态、新热点、新模式培育不够等突出问题,提出实施兴主体、拓渠道、强供给、建载体、惠民生、优环境等六大行动,并细化具体措施。

  (三)突出地方特色。《行动计划》立足实际,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注重发掘潜力:一是贯彻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发展壮大骨干企业;二是深入发掘全州特色产业、资源等优势,推动消费扩容;三是充分发挥我州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举办国际性展会,建设消费中心城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