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4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减灾救灾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文号
红政办发〔2022〕77号
发布日期
2022-12-14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红河州“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州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依据《“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云南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和应对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红河州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规划》基本框架分为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五大部分。其中重点规划明确了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六个方面重点工程项目。

  三、《规划》的主要目标

  《规划》提出了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州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给出了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小于等于3.5人、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小于等于3万人、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州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小于等于1.5%、每个城乡社区(村)灾害信息员1名、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的时限小于等于10小时、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大于等于8个、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1个等七个防灾减灾救灾主要指标。并从组织管理、风险隐患治理、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力量建设、救灾保障、社会治理以及防震减灾、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农作物病虫害等灾害防治方面,结合实际提出了各领域具体工作的分项目标指标。

  四、《规划》的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

  (一)主要任务

  《规划》结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流程,从防灾减灾救灾的体制机制、监测预警、防范抵御、应急处置、救灾恢复、基层能力、社会力量、科技支撑、资金保障等九个方面,提出41项具体任务,侧重于突出“谁来做什么”。

  1.完善体制机制方面。《规划》从完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理顺防灾减灾救灾责任链、健全工作机制等三个方向,提出完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衔接防减救责任、落实应急救灾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共享、建立风险会商研判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6项具体任务。

  2.加强灾害监测预警方面。《规划》结合当前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流程和模式,提出完善灾害分类监测、统筹综合预警、落实灾害预报、规范分级预警和信息发布等5项具体任务。

  3.增强灾害防范抵御方面。《规划》遵循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原则,提出灾害风险普查、灾害隐患排查、灾害隐患工程治理、主要灾种源头管控、建设项目防灾等5项具体任务。

  4.提升应急处置方面。《规划》从增强应急救援与处置能力角度出发,提出完善灾害应急预案、推进预案宣教培训、强化应急演练、健全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保障等5项具体任务。

  5.做好救灾安置和恢复重建方面。《规划》提出了做好受灾群众过度安置、加强灾害统计调查评估、科学编制灾后重建规划、落实恢复重建、防范因灾致贫返贫等5项具体任务。

  6.增强城乡基层能力方面。《规划》提出了建立基层网格化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运行管理、加强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推进社区示范、加强居民意识能力培养等6项具体任务。

  7.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方面。《规划》从健全参与机制、指导有序参与、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市场作用等角度,提出4项具体任务。

  8.加强科技支撑方面。《规划》从科技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新技术运用研发、应急产业发展等方向,提出4项具体任务。

  9.健全资金物资保障方面。《规划》提出资金保障、物资装备保障、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等3项目具体任务。

  (二)重点工程

  《规划》结合红河州实际,从灾害监测预警、重点灾害隐患治理、应急装备物资保障、应急指挥救援能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示范打造、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六个重点工程项目,侧重于突出“具体做什么”。

  1.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是: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分布图和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州、县(市)两级公共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施地震、气象、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林草火险、农作物病虫害、城市火灾等监测预警能力强化与提升工程,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

  2.重点灾害隐患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是:针对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水旱灾害隐患、林草防灭火隐患、气象人工影响天气、地震灾害防御、城乡消防安全评估等隐患,实施工程治理,消除或减小自然灾害隐患对人民群众的威胁。

  3.应急救灾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提升。主要工程内容是:建设“一园五库”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程,提升州县两级应急救灾物资仓储能力,拓展乡镇应急物资储备点覆盖面,建设县(市)级和乡(镇)级森林火灾扑救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救灾物资装备,增强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4.应急指挥与救援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是:建设州县应急指挥中心、州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城乡基层消防救援站,配置更新应急指挥与救援装备与指挥消防系统、打造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州级森林防火航空护林基地等,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提升全州的灾害应急指挥与救援能力。

  5.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示范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是:推进创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县,创建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和防震减灾示范,建设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建设基层防灾减灾应急教育科普站(室、所、点),开展安全防灾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等示范工程,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6.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是:完备全州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内容,开展应急预案宣教演练,开展应急预案执行评估,促进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规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该规划确立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工程如期实现,《规划》从组织领导、衔接协同、资金投入、人才素质、评估监督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