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3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建局
文号
红政办发〔2022〕89号
发布日期
2022-12-30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12月16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红政办发〔2022〕89号)。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6·13”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作出重要批示。2021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强调城市管道包括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是件重要工程,要马上规划部署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2022年9月2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云政办发〔2022〕81号),根据省政府和州政府相关要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起草了《红河州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经报州人民政府审定,于2022年12月16日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遵循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到实处。按照聚焦重点、确保安全,摸清底数、统筹谋划,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城市燃气等老化管网更新改造,加强城市管网体系化建设,保障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心、更舒心、更美好。

  三、主要依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1号);

  2.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2021〕15号);

  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手册(试行)》的通知(云建城〔2021〕194号)。

  四、目的和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城市(含县城)市政管网排查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消除地下管网安全隐患,提升城市韧性和品质。

  五、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分为5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范围标准、工作任务、保障措施。

  (一)强调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州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鼓励管道权属企业加大投入,加快更新改造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和设施。

  (二)制定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目标

  确定2022年底前和2025年底前力争完成更新改造管道数量及投资额度,明确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建立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城市地下管道体系更加完善,应急防灾能力大幅提升。

  (三)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范围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1号)相关要求,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老化管道和设施。

  (四)确定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任务

  确定在全面普查城市地下燃气、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管网布局现状和功能属性的前提下,各县市以城市、县城为单位,编制各县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加强地下管网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实现管网信息共享利用,统筹推进项目实施,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全面治理雨污混流,加强管网质量安全监管。

  (五)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一是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责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州、县两级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压实各县市政府属地责任、专业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对城市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等收费事项,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实施税费减免。三是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州、县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发性政策性工具支持,建立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改造费用机制。四是建立定期巡查、公共监督、进展通报、情况反馈、挂牌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加强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强化督导指导。五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各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的重要意义,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