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3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号
红政办发〔2022〕83号
发布日期
2022-12-30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12月2日,红河州政府办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红政办发〔2022〕83号),为了更好的理解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9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异地办事难点、堵点问题,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办事需求,制定本通知。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在2021年已推广的西南五省“跨省通办”160个事项的基础上新增22个事项清单,持续有力推进我州“跨省通办”事项在线上、线下大厅同步推广,逐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事项管理、统一申办受理、统一业务办理、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统一在线支付、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统一物流管理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网上办、掌上办、异地办”体验。

  三、文件的工作目标

  一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以“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流程”为原则,不断梳理扩大“跨省通办”事项目录,规范“跨省通办”事项审批程序,统一办事指南,通过省级统建系统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二是配合省级做好“异地办”服务体验提升,做好线上专区设置,完善线下服务模式,拓展多样化申办渠道;

  三是在州、县市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的基础上,不断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延伸,扩大“跨省通办”覆盖面;

  四是完善联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有效推动“跨省通办”事项在我州的推广应用,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难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