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4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01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分解表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分解表的通知》(红政办函〔2022〕12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内容,现就《通知》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互通互认,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15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2号),制定了《云南省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加强对本地电子证照应用和跨地区互通互认工作统筹,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紧紧围绕《分工方案》中的35项重点任务,就我州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细化了57条具体措施。

  (一)关于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强化电子证照应用支撑保障的具体措施

  针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支撑保障”2个方面的要求,对照《分工方案》中第1至7项和第35项重点任务,共提出18条措施,主要有:按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具体措施执行落实电子证照发证、持证、用证、共享、留存等各环节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各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归集部门电子证照,推动电子证照信息全量汇聚;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归集的部门证照要素信息进行核实,及时调整错误信息,完善签章关系配置;规范电子印章备案申请材料,明确申请材料、报送方式,形成全州范围统一的电子印章备案标准;编制《红河州加快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及《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云南电子印章”小程序,提供实时查验功能,查询实物公章是否已合法备案;完成不动产登记平台与省级部署的不动产权电子证照系统联调联通,实现新增不动产权电子证照实时签发,提供相关单位和群众共享运用;待云南省政务服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出台后,制定我州贯彻落实意见,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电子证照档案的归档和接收工作等。

  (二)关于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的具体措施

  针对“扩大应用领域”、“推进互通互认”2个方面的要求,对照《分工方案》中第8至34项重点任务,共提出39条措施,主要有:依托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系统平台,持续推进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逐步推动企业营业执照、取水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资质资格证书等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的应用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推动电子驾驶证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和认可;配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在公安机关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以及市场监管领域网上办事系统中全面启用电子印章应用;推动纳入系统管理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在本地区提供电子证照查询、下载和二维码扫描查验服务功能;运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云南人社12333”APP等平台提交转移申请,取消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纸质材料的邮寄;开展宣传推广,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在个人就医购药领域应用;宣传推广中国人事考试网,推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提供网上下载和查询验证;持续推进红河州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做好企业CA认证和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推动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实现电子身份证的应用;应用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在发放纸质营业执照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