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4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01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红河州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保障城乡居民喝上安全、放心、优质的饮用水,提高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供水保障工作,2021年作出了《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将提升农村供水保障作为“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2022年8月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要树牢‘水利兴则全省兴’理念,坚持市场化、工程化、智慧化,加快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格局,让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会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云政办发﹝2022﹞70号),全面启动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针对全州城乡供水水质水量不稳定、监督管理不完善、保障服务不均衡不全面等问题,制定了《红河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意,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围绕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4方面对全州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的原则,以县域为基本单元,2022年底前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和供水运营企业,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启动一批项目建设。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城乡供水“一县一张网”,基本形成以“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服务”为主的城乡供水体系,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编制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整合县域供水资源、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构建长效运营机制、提升城乡供水水质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6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1. 编制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以县为单元,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以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为途径,确定水库水源、规模水厂、骨干管网等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2. 整合县域供水资源。按照省级方案要求,由各县市与省水投公司合作组建项目公司,作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修养护的主体。以项目公司为主体,稳妥推进各县市城区供水资源整合,推进乡(镇)村水厂划拨、回购。

  3.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重点建设“五大工程”,拟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74项,涉及13个县市,总投资68.06亿元,服务人口200.33万人。其中:水厂新建工程44项,服务人口99.89万人;城区管网延伸工程4项,服务人口5.74万人;水厂改扩建提升工程12项,服务人口38.38万人;水源保障工程13项,服务人口56.32万人;数字化工程1项。

  4. 构建长效运营机制。主要是实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建立合理的供水水价形成机制;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推进城乡供水信息化建设。

  5. 提升城乡供水水质。主要是加强城乡供水水质监管;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

  6.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主要是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

  (三)进度安排。明确了从2022年至2024年的年度工作任务,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行动项目建设任务。

  (四)保障措施。从组织、资金、监督、宣传4个方面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