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18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文号
红政发〔2022〕34号
发布日期
2022-11-10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分解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分解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优化政务服务在满足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需求、保障项目早落地快投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2022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作出总体部署;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云政发〔2022〕41号),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作出工作安排。近年来,州委、州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政务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为加快推进全州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持续提升全州政务服务效能,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依据上级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分解方案》。

  二、主要内容

  《分解方案》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3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思想,在国家、省的总体目标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分阶段提出了到2022年底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2025年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聚焦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全面提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等4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工作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分工。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提出3条工作措施。一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制度,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并进一步厘清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与州直有关部门之间、州直有关部门与各县市政府之间的职责边界,着力提升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的合法性和适用性。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明确在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事项拆分标准和实施清单要素规范编制我州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基础上,推进更多要素在全州范围内统一,进一步夯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基础。三是落实国家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及云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地方标准,推动全州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与管理等标准化。

  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方面,以线上线下融合为发力点,推动数据同源、业务同步,提出9条工作措施。一是严格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二是深入推进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三是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破除市场垄断和利益关联,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四是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规范全州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州、县(市)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五是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和功能布局,统筹划分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区域。咨询导办区主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含老年人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综合办事区主要设置无差别、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自助服务区集中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终端办事服务。六是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加大综合办事窗口委托、授权工作力度,事项进驻一律不得在政务服务中心以外收件、受理和出件,在市场主体登记、社会保险等部分领域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率先推行“收件即受理”,推动综合授权的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七是规范网上办事服务,通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统一开展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八是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同步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推行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九是规范开展评估评价,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科学引导政务服务优化提升。

  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方面,结合红河实际,提出8条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三是持续拓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覆盖范围,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四是推广政务服务“免证办”。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和互通互认,全面开展证照梳理,加快实现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五是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打造城市“15分钟办事圈”,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六是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办”,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建立健全容缺受理服务机制,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办”。七是推广政务服务“智慧办”,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规范拓展二维码、数字名片等场景应用,实现“一码办事”。八是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加强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推行延时错时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灵活的办事时间选择。

  全面提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方面,结合红河实际,提出3条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强化政务服务网平台集约化建设与管理。明确将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和数据共享作为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及验收条件,同时加快推动已建成业务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和数据共享。二是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作用。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共享,规范电子印章制发核验和用印,推行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三是提升数据共享和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全州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和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强化全州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有效提升数据共享和安全保障能力。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保障、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宣传推广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立足于建立上下贯通、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全州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压实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州直部门和中央驻州单位的责任,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我州深化“放管服”改革综合督查与年度综合考评范围,确保《分解方案》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主要特点

  《分解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突出4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和“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结合我州实际,细化任务分工。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相关决策部署和先进地区的经验成效,力求以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全州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助力我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服务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围绕企业和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同时,同步提高线下服务能力和便利度,以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推动实现办事便利化,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是坚持系统推进。按照省级统筹、标准统一、自上而下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加强体系建设、队伍建设、法治保障、督查考核等举措,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