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0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
文号
红政发〔2022〕31号
发布日期
2022-10-17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9月15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红政发〔2022〕31号)(以下简称《工作机制》),为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工作机制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提升红河州重大项目管理工作质效,现就《工作机制》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云政发〔2022〕13号)精神,树牢抓好抓实项目的鲜明导向,完善重大项目生成机制、审批和要素保障机制、动态调度服务机制及考评激励机制,推进更多更优质项目签约落地,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州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我州的《工作机制》,经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州人民政府文件印发。

  二、工作目标

  《工作机制》主要围绕聚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对全州各项目标任务再实化、再细化、再落实。以设立工作小组的方式明确了州级各部门的权责和义务,对重大项目运作的全部环节和流程进行监管和督促,加强重大项目常态化全周期管理,切实提高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

  三、主要内容

  《工作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建立分级管理的重大项目库、推进重大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完善并联审批和要素保障机制、强化调度督导考评等五部分内容。

  (一)组织领导。红河州人民政府成立重大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州长担任组长,7名副州长、州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13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29个单位、部门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综合协调、谋划包装、要素保障、项目推进督查、招商推介5个工作组,按对应职责开展工作。

  1.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决策,负责统筹协调各下设小组相关工作;研究并提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谋划包装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省、州中长期规划,中央、省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指南及银行贷款支持导向,结合深化“四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谋划梳理全州重大项目并纳入州级重大项目库管理调度。

  3.要素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重大项目资金、用地、用林、环评、能评等要素保障工作,推行“一家牵头、联合办理、容缺受理、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加快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各项要素条件,做好项目筹融资等工作。

  4.项目推进督查组。主要职责是:定期调度重大项目进展并通报相关情况,及时收集重大项目推进存在问题并组织协调跟踪督促。

  5.招商推介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谋划引进关系全州战略布局、发展全局、利于长远的投资规模大、产业链长、附加值高、辐射带动作用大的重大项目。

  (二)建立分级管理的重大项目库。主要包括明确重点领域,谋划形成中长期重大项目库,按照项目建设阶段,形成一批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清单,围绕省级年度重大任务,推送一批重大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盘子,突出州级年度重大任务,确定一批州级领导挂钩督导重点项目清单等4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1.明确重点领域,谋划形成中长期重大项目库。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由11个重点行业部门、12个重点产业链专班、13县市人民政府梳理形成一批关系长远发展的项目,汇总形成中长期项目库,相应纳入重大项目库分类管理调度。

  2.按照项目建设阶段,形成一批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清单。根据推进落实中长期项目和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各行业入库总投资规模和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明确谋划、签约、开工、投产、增资等不同阶段,按照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形成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清单印发实施管理。每年9月上旬向各县市、州级部门征集汇总项目清单,审核后于次年1月报请州人民政府印发年度重大项目清单;每年3月和6月分别开展1次重大项目增补、退出滚动调整工作。

  3.围绕省级年度重大任务,推送一批重大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盘子。在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再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再遴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前期工作成熟度高的项目,争取纳入年度省级重大项目盘子。对纳入省级重大项目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形成省级重大项目和“重中之重”两个项目清单。

  4.突出州级年度重大任务,确定一批州级领导挂钩督导重点项目清单。紧扣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年度重大任务,在年度州级重大项目中筛选100—120个项目作为当年州级领导挂钩督导重点项目,经征求各州级领导意见后报请州委州政府印发实施。

  (三)推进重大项目签约落地开工。主要包括定期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定期组织集中签约,定期组织项目集中开工与项目推进会3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1.定期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建立项目信息分级公开发布制度,进一步用好新媒体,方便投资者及时了解红河投资需求和投资发展环境。每2月以新闻发布会、报刊网络新媒体、专项推介活动等形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州级重点招商项目信息。

  2.定期组织集中签约。每2月举行一次集中签约仪式。对已有签约意向的企业和项目,指定专人跟踪服务,盯人、盯事、盯进度,招商推介组要深入组建一支懂政策、会谈判、重落实的精干团队,变“签”为“牵”,集中力量推动项目落地。

  3.定期组织项目集中开工与项目推进会。州委、州政府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调研观摩、召开项目推进会议,集中通报投资进度和重大项目进度。聚焦大项目、新项目、产业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的推进,集中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或将问题分解到领导和部门限期落实。

  (四)完善并联审批和要素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强化项目科学决策,建立并联审批机制,落实要素保障服务3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1.强化项目科学决策。政府投资项目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企业投资项目自主决策,政府部门重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公共安全、合法合规等方面的审查论证。

  2.落实要素保障服务。每2月举行一次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调度会。建立重点项目报批“1对1”服务机制。1个重点项目指定1名政府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对该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实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帮助项目单位高效快捷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3.用好政银企对接机制。州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每2月召开一次项目融资对接会,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在融资对接会上反馈各大金融机构服务重大项目融资工作进展情况并开展融资辅导。

  (五)强化调度督导考评。主要包括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强化重大项目分级分类调度,加强项目督导,完善考评奖惩机制4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1.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将中央、省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集中开工等项目对应录入平台,强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集中开工项目精细化管理工作。

  2.强化重大项目分级分类调度。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对中长期重大项目和年度州级重大项目按照项目所属地区和行业,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推进,州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

  3.加强项目督导。由督查部门牵头每两月开展一次督导工作,采取“听、查、看、报”等方式,深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现场,比对项目前后进度,形成调研督导报告、问题整改清单,汇总后报州委州政府,进一步压实责任。

  4.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每季度对各县市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实物工作量、完成产业投资数、投资入库率、集中开工项目完成投资5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每季度通报排名情况。季度综合得分排名前三位的,共给予项目州级前期工作经费“骏马奖”350万元,回收比例按照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确定。连续两个季度综合得分排名均在后三位的,调减当年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及州级前期工作经费申报及安排额度。

  (六)其他重要事项。《工作机制》还研提了红河州重点项目管理综合评分表,明确了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实物工作量、完成产业投资数、投资入库率、集中开工项目完成投资等五个“骏马奖”评分指标的评分标准及数据来源。